2019年高考一轮复习政治知识点:公民的政治生活
来源:网络资源 2018-10-22 22:13:27
第一单元 公民的政治生活(公民的知识)
一、国家的知识。
1、产生: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可缓和)的产物;
2、主权属性:有主权(灵魂)、政权、人口和领土四要素;
3、阶级性:根本属性(不存在全民、超阶级的国家);
4、社会属性:进行社会管理。
5、国家职能:民主与专政。
(1)民主:是在统治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总是属于统治阶级,没有抽象的、超阶级、全民的民主;
(2)专政:是主要依靠暴力实行统治;总是属于被统治阶级。
(3)在我国,民主与专政是辩证统一的。二者相互区别,民主适用于人民,专政适用于敌人;二者相辅相成,互为前提,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障。(民主与专制是对立的)。
二、国家性质(根本前提)
1、国家性质(国体):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本质);
2、最大特点:对人民(绝大多数)实行民主,对敌人(极少数)实行专政。
3、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4、优越性。
(1)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主体广泛,权利广泛);
(2)具有真实性(有制度、法律、物质保障;广大人民权利日益充分实现;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5、专政职能: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对极少数敌人实行专政。
6、必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1)原因: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是国家生存发展的政治基石;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扬民主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实施专政保障民主,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2)要求:扩大民主(扩大民主权利×);依法治国;强化服务;发展文化;改善民生,推进公平正义;建设和谐社会等。
三、基础和准则(权利和义务)。
1、政治权利和自由(基本政治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依法享有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和被选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我国国籍+18周岁+被剥夺政治权利除外)。是公民的基本民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和标志;
(2)享有政治自由: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和示威。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自由与法律纪律是辩证统一的)
(3)享有监督权。监督对象: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方式: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反对诬告陷害。
2、政治性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根本保证和重要保证);
(2)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义不容辞的职责);
(3)遵守宪法和法律(根本行为准则);
(4)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相关推荐
高考院校库(挑大学·选专业,一步到位!)
高校分数线
专业分数线
- 日期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