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热门城市 | 全国 北京 上海 广东

华北地区 |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东北地区 |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东地区 |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华中地区 | 河南 湖北 湖南

西南地区 |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西北地区 |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华南地区 | 广东 广西 海南

  • 微 信
    高考

    关注高考网公众号

    (www_gaokao_com)
    了解更多高考资讯

首页 > 高考报考 > 院校大全 > 大学招生简章 > 高校招生简章 > 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7-17 16:06:36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

  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招生委员会、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学院代码:4152014613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高职(大专)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办学性质:公办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职教城时光校区将军石路1号

  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直属贵州省教育厅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其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81年。学院以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为主,中等职业教育为辅,同时举办各类成人本专科教育,还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是国家第七十五职业技能鉴定站。

  学院拥有清镇、南明二个校区,主校区位于贵阳市贵州清镇职教城时光校区,现有在校学生8000余人。设有机械工程系、电气自动化系、汽车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经济管理系、贵州省机械工业学校(中专部)、成人教育部等七个教学单位。现开设数控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药品生产技术、工业设计、工业机器人技术、电梯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物流管理、会计等十四个专业。其中有四个国家重点建设专业,拥有数控、汽车两个国家级实训基地。

  装备制造乃国之重器。我院是贵州装备制造职教集团的理事长单位,是贵州省装备制造项目大赛的主要承办单位,我院师生在多项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学院长期秉承“崇德尚能,励学敦行”的校训,坚持以“文化浸润技术,素质托起技能”的教育理念,注重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和大国工匠精神的培养。校校、校企、校政深度融合,引进了几十家省内外知名企业参与学院办学和实训基地建设,与省内多家本科院校组成了智能制造人才培养联盟,为人才培养提供了坚实的质量保障基础和人才出口通道,为贵州航空航天、机械、电子、汽车、医药、食品等行业输送了大量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招生计划及专业详见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发布的2018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录取规则

  一、贵州省2018年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实行考生自愿报考,录取分数标准严格执行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确认的高职专科录取分数线。学院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阳光招生。

  二、外语语种:英语

  三、执行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的基本条件,不限男女生比例。

  四、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录取排名原则,当考生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调剂的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五、录取结果将通过贵州省考试院规定的渠道和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六、录取方式:网上远程录取。

  七、其他:按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

  按照贵州省物价部门审核的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执行。普通专业3500元/年,艺术类专业7000元/年。

  第六章  奖励、助学措施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学院奖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一等助学金3000元/年。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到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建档立卡的家庭贫困生可享受4500元/年的精准扶贫补助。学院还可通过助、勤、减、免、补等方式,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学历证书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规定的学分,德、智、体、技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文凭。

  第八章  组织机构

  招生就业处是学院招生的常设机构,全面负责学院的普通学历教育招生工作;负责招生计划的落实、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等工作,同时,学院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以及由纪委监察组成的招生监察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领导并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第九章  附则

  一、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二、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三、  联系电话:0851-82520396、82774253

  李老师:18908513779   代老师:18984070008

  胡老师:18985199051   张老师:15286046612

  QQ:2156 53980

  1962702180

  2011311139

  四、  学院网址:http://www.gzzbzy.cn

[标签:高校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章程]

分享:

高考院校库(挑大学·选专业,一步到位!)

高考院校库(挑大学·选专业,一步到位!)

高校分数线

专业分数线

  • 欢迎扫描二维码
    关注高考网微信
    ID:gaokao_com

  • 👇扫描免费领
    近十年高考真题汇总
    备考、选科和专业解读
    关注高考网官方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