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18-06-25 15:39:45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为了确保2018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文件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一、院校层次、性质
学校全称: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4060
学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51号(邮编350003)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二、学校简介
历史沿革: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位于福州市的中心区域,与省奥体中心融为一体,交通便利、位置优越。学院前身为拥有50余年历史的福建省体育工作大队。学院于2005年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由福建省体育局举办。学院积极顺应社会需求,为体育行业产业、健康服务业培养体育高端技能型人才,并为福建省优秀运动队提供后勤保障服务,是目前省内唯一一所省属公办体育高等职业院校。2017年学院以总分(并列)第一的优异成绩顺利通过福建省高职院校第二轮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学院设有运动训练、社会体育、体育保健与康复、康复治疗技术、体育运营与管理、休闲体育、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等7个专业和跆拳道、健身教练、体育营销、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篮球、武术、游泳与救生等多个专业方向。学院发挥体育职业技能鉴定站及各类运动项目培训基地功能,面向社会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技能培训及鉴定,为学院学生和社会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学生在取得毕业证书的同时可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救生员、健身教练、各类运动项目裁判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三、2018年招生计划
依据社会体育产业人才需求以及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规模设定我院2018年分专业招生计划数。2018年面向福建省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数,详细计划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公布的数据。
四、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一)成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2018年录取工作,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二)按教育部要求成立招生委员会,明确职责,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在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作用。招生委员会增加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充分发挥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同时成立以学院党委分管纪检的院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三)录取规则:
1.参加2018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2.体育类考生在体育统考成绩及文体综合分均达到省定体育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高考文体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体育类文科考生在文体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按体育、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体育类理科考生在文体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按体育、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非体育类考生在高考分数达到省定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非体育类文科考生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非体育类理科考生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学生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奖学金、助学金体系。在校学生每年除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外,还可获得学院奖学金;对于特困生、贫困生,可申请减、免学费,此外学院还开通院内勤工助学活动帮助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六、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凡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可登录学院网站或来电咨询我院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学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51号,招生办现场咨询地址:学院综合办公楼2楼,学院于子高教委授予全国民办高校先进单位,蒙古自治区了一系列成果,学院网址:http://www.fjipe.cn ,招生咨询电话:0591-87722512,招生咨询QQ:3288775244,招生办传真:0591-87722512,招生办对外邮箱:3288775244@qq.com受理投诉电话:87733167
七、收费、退费标准
学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12]费356号、闽价费[2000]245号文核定标准范围收取。住宿费分别按照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 [2007]费75号、闽价费[2010]296号制定的标准进行收费。代办费项目实行多退少补原则进行结算。学生退费办法按闽价〔2006〕费154号文件执行。
八、本章程由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