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18年普高招生章程
2018-05-25 17:01:46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一、学校全称: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 职
三、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池州市教育园区学院路9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根据国家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有关招生文件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达到省招生考试院划定的高职高专分数线为录取的基本依据。
2.录取专业时,按照分数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对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再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对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的考生,如专业志愿服从,由学院调剂到其它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3.“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其它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4.体检要求:按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六、颁发证书:毕业证书种类是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历证书,名称为“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内容按国家教育部文件规定填写。
七、学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所有收费项目在寄达录取通知书时具体说明。
八、奖助政策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
2.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1000元/年/生,一等奖800元/年/生,二等奖600元/年/生,三等奖400元/年/生,获奖比例占学生总数15%。
3.人口健康基金奖学金。
4.上海思明堂奖学金。
(二)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学院具体分为3档,即每生每年2000元、3000元、4000元。
2.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实行最高档全覆盖的助学金资助。
(三)勤工助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四)孤儿免学费
孤儿凭录取通知书及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的证明免除学费。
(五)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六)义务兵役类国家资助
1.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在校就读的学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2.对于选择自主就业、退役一年以上的退役士兵,考入我院的实行学费减免。
(七)绿色通道
我院每年在迎新处设立绿色通道,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能够顺利入学。
九、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66-3388559 3388558 邮编:247099
学院网址:http://www.ahwsjkx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