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7级高中学生选考科目要求公布
2018-05-23 10:22:39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17级高中学生请注意,经过前期汇总确认,2020年拟在浙招生普通高校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已经出炉。
选考科目要求分6类
新高考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由高校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和培养目标对学生学习基础的要求自主确定,是考生确定选考科目的重要参考之一。
从2020年招生起,部分专业将要求考生须同时符合2门或3门选考科目。
具体分以下六类:
第一类: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第二类:2门科目,考生均需选考方可报考。
第三类: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第四类:3门科目,考生均需选考方可报考。
第五类: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第六类:不提科目要求。
去哪里查看
考生可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入“选考科目查询”栏目,点击“2020年拟在浙招生普通高校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查看。进入系统后,请先阅读《关于公布2020年拟在浙招生高校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的说明》,了解须知事项,并可按“院校”、“地区”、“选考科目”三种形式进行查询。
2020年根据各高校实际招生安排,部分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可能会有一定调整变化,具体以当年发布的招生计划及院校招生章程为准。
考生如何选择
2017级高中学生首次选考科目考试安排在2020年1月举行。学生应根据自身的兴趣、爱好、特长和专业性向,结合准备报考的高校专业(类)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考虑、自主确定选考科目。
中学要坚持育人为本,保护和促进学生兴趣特长发展,加强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引导学生自主理性选择,为学生提供保障和帮助,不得强制为学生确定选考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