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师范学院201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8-01-29 22:57:36鞍山师范学院
鞍山师范学院201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鞍山师范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
①艺术类本科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书法学(师范)、美术学(师范)、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摄影专业在主校区办学,具体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平安街43号,邮编:114007。
②艺术类高职专科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人物形象设计、艺术设计专业在高职专科校区办学,具体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鞍郑路109号,邮编:114016。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5.学制及学习年限:艺术类本科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书法学(师范)、美术学(师范)、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摄影专业学制为四年,学习年限为3-6年;艺术类高职专科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人物形象设计、艺术设计专业学制为三年,学习年限为3-5年。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75.1万平方米(约合1126.7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5.3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55平方米;生师比17.2:1;专任教师742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6.2%,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8.7%;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060.2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729元;图书95.7965万册,生均图书68.1册。
二、艺术类招生计划说明
分专业计划根据我校办学条件和就业情况,经学校研究确定各专业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和重点支持的专业计划。
2018年我校不设置预留计划。
我校艺术类专业均不限外语语种,没有男女生比例要求。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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