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2018年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招生简章
2018-01-27 23:08:12上海师范大学
一、报考条件
1.符合《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具有一定的艺术基础者的艺术类考生;
2.身体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等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五官端正,无耳、喉疾病。报考舞蹈专业的考生,男身高1.7米及以上,女身高1.6米及以上。
二、招生专业、人数和收费标准
学院 | 专业名称 | 学制 | 暂定计划 | 考试 |
学费 元/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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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 山东 | 校考地区 | 统考地区 | ||||
音乐 | 音乐学(师范) | 四 | 40 | 4 | 各省市音乐类专业统考或联考 | 10000 | |
音乐表演 | 四 | 20 | 4 | 10000 | |||
音乐表演(中俄合作) | 四 | 15 | 4 | 30000 | |||
录音艺术 | 四 | 8 | 10000 | ||||
舞蹈学 | 四 | 6 | 3 | 上海;江苏、广东共4人 | 各省市舞蹈类专业统考或联考 | 10000 |
备注:1.其他招生的地区,通过各省高考填报志愿计划书公布;招生人数以志愿计划书公布的为准。
2.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通俗(流行)唱法、电声乐器不招;音乐表演(中俄合作)专业通俗(流行)唱法、民乐、电声乐器不招;录音艺术专业声乐、打击乐不招。
3.上海音乐考生:①报考音乐学专业必须参加器乐演奏、声乐演唱、乐理、视唱练耳四个科目的市统考,一般情况下器乐与声乐成绩高的科目学校认定为考生的主科(声乐为主科的考生,器乐加考必须为键盘如钢琴、手风琴、双排电子琴)。②报考音乐表演、音乐表演(中俄合作)须参加器乐演奏或声乐演唱(同时参加器乐和声乐考试的,一般情况下成绩高的科目学校认定为考生的主科)、乐理、视唱练耳三个科目的市统考。③报考录音艺术专业须参加器乐演奏、乐理、视唱练耳三个科目的市统考。④由市统考的各科成绩按一定的比例组成专业成绩(主科—声乐或器乐占80%,乐理占10%、视唱练耳占10%),作为录取时的依据。⑤在市统考合格基础上,学校将于4月下旬后根据市统考成绩确定本校报考音乐类专业填报志愿的专业资格线,并在学校网(http://ssdzsb.shnu.edu.cn)上公布。
4.山东音乐考生:报考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表演(中俄合作)专业的山东考生须参加由山东师范大学统一组织的七校联考(http://www.zsb.sdnu.edu.cn/article_9809.html);其他各省的考生须参加各省市招办组织的音乐类统考;
5.报考舞蹈学专业的上海、江苏、广东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山东考生须参加由山东师范大学统一组织的七校联考;其他省份的考生须参加省统考。
三、专业校考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及方法
报名时须携带、出示(原件):
1.省市招办统一发放的《艺术专业准考证》或高考报名号和本人身份证;
2.近期同一底片免冠一寸报名照2张;报名费、考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