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新起点 开学季这些“校园新政”知多少
2017-09-01 14:52:05中国新闻网
这些地区迎来高考改革“第一届”
近年来,高考改革一直备受关注,今年,北京、海南、山东、天津等省市将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启动高考综合改革,不再分文理科。
其中,《北京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规定,自2017年秋季起,从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开始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设合格性和等级性考试,高中学生在完成必修学习的基础上,可根据自身特长和兴趣,选择其中3门科目参加相应的等级性考试。
天津则规定,学生在完成必修内容的学习,对自己的兴趣和优势有一定了解后,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作为等级性考试科目。
自2014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后,各地先后出台本地区招考改革方案。除上海、浙江外,其余省份的高考改革启动时间集中于2017年至2019年。
大学生创业、学业可兼顾
对于大学生来说,若想创业,却又担心学业如何完成,应怎么去权衡?如今,一项新的规定可以为大学生创业消除顾虑。
今年9月1日起,教育部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施行。该规定鼓励高校学生创新创业,并且提供了制度和改革支持。
例如,采取弹性学制,如果是新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入学后开展创业,可以申请休学。
该规定还明确,对休学创业的学生,可以单独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并且简化休学批准程序;参加创新创业等活动,还可以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
冒名顶替上大学等将严惩
近年来,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事件备受舆论关注,高校如何审查和把关新生的入学资格因此显得极为重要。
今年9月1日起,教育部发布的新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施行,新规明确,学校应当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新规还要求,对存在抄袭、篡改、伪造学位论文等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或者参与代写论文、买卖论文的学生,学校可以开除学籍。
此外,新规还明确,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可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民办学校收费不再任性
民办学校乱收费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媒体和舆论关注的焦点。
今年9月1日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将施行。根据决定,民办学校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根据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
此外,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由学校自主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