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招生对象
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高中阶段学业水平优秀,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可申请我校自主招生。
1、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英语等各类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等方面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或者不同学科两个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2、高中阶段获得专利或者其他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和特殊才能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考生。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根据自己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结合兴趣爱好,申请以下类别中的一类,并具体到专业(类),不可兼报,支撑材料必须与所申请类别学科特点相关;获得资格后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所申请的专业(类)。在实行高考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所申请专业(类)必须符合我校选考科目要求(见附录),其他省(区、市)考生按照申请类别要求科类(文、理科)申请相应专业(类)。具体类别如下:
1、武器类:理科考生可报考,专业可申请兵器类、武器发射工程之一。
2、机械材料电子信息类:理科考生可报考,专业可申请机械类、计算机类、材料类、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类、电气类、自动化类之一。
3、数理力学类:理科考生可报考,专业可申请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工程力学之一。
4、化工类:理科考生可报考,专业可申请化工与制药类、生物工程之一。
5、经济管理类:理科考生可报考,专业可申请工商管理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之一。
6、人文社科类:文科考生可报考,专业可申请公共事业管理、社会工作、广播电视学之一。
7、语言特长类:文科、理科考生均可报考,专业可申请英语、日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