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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来源: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03-16 09:21:34

  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重点建设的“985工程”高校,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为目标,坚持精英教育,培养拔尖人才。作为教育部首批确定的22所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之一,我校2017年继续面向全国,通过多元考核,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具有学科兴趣、特长基础及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 招生类型

  引领计划:顺应国家“试点学院”教育学部所设教育学专业(兼招文理类考生)人才培养改革要求,吸引和择优遴选热爱教育事业、对推动教育改革有浓厚兴趣和特长基础的优秀学生。计划招生30人。

  攀登计划:择优选拔对天文学(仅招理工类考生,浙江、上海考生选考科目要求含物理或化学),或哲学、日语、俄语(均兼招文理类考生,浙江、上海考生选考科目不限)专业领域具有浓郁兴趣、特长基础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招生计划:日语25人、俄语15人、哲学27人、天文学27人。

  攀登计划日语、俄语、哲学、天文学等专业入学后不得申请转专业。日语、俄语限招高考英语语种考生,可兼报;其他专业不得兼报。

  二、 申请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高中阶段学业水平优秀,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自荐申请引领计划或攀登计划中的相关专业:

  1、 在省级(含)以上数学、物理竞赛获奖者,以及全国信息类竞赛和科技创新竞赛获奖者,限报教育学、天文学和哲学专业。

  2、 在全国英语、作文比赛获奖及具有文学、语言文化(含英语)等方面特殊才能者,限报教育学、哲学、日语和俄语专业。

  3、 具有其他学科特长表现者(含有相关学科调研经历者),可报相关专业。

  4、 对教育问题有浓厚兴趣和独立见解,且有相关成果者,限报教育学专业。

  5、 对天文学、哲学、日语、俄语专业领域有浓厚兴趣和发展潜质者,限报相关专业。

  申请者均须提交所获学科奖励或学科兴趣、特长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 考核和确定入选资格考生

  学校组织专家,根据考生高中学业成绩、学科特长有关材料等对申请考生进行初审。

  初审合格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考核,包括多项能力测试和专家面试。考核不分文理科。学校根据考生多项能力测试60%和面试成绩40%加权形成的综合成绩,择优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

  四、 录取规则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高考体检达到我校《招生体检实施细则》相关专业录取规定,且符合下述要求,方可录取:

  1、志愿填报

  对于省级招办单独设定自主招生批次的省份,考生须按省级招办的要求在自主招生批次中报考北师大。对于我校提前批次录取,且省级招办未设提前批自主招生单独批次的省份,考生须在提前批次以第一志愿第一顺次报考北师大。

  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AB+。

  2、录取优惠

  1)引领计划:报考教育学专业的入选资格考生(浙江、上海考生除外),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同科类调档线或模拟投档线下20或30分(750分制)以内、且不低于本科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录取控制线执行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予录取。考生获得的具体录取优惠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分值为准。

  浙江、上海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上40分或30分,即予录取。获得的具体录取优惠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分值为准。

  2)攀登计划:报考天文学、哲学、日语、俄语专业的入选资格考生(浙江、上海考生除外),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同科类调档线或模拟投档线下25分或35分(750分制)以内、且不低于本科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录取控制线执行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予录取。考生获得的具体录取优惠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分值为准。

  浙江、上海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上25或35分,即予录取。获得的具体录取优惠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分值为准。

  五、 报考程序

  考生须通过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s://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报名、上传相关材料、查询初审结果、确认考试、打印准考证、查询考核结果等。报考我校的考生通过本系统报名的高校总数不得超过3个;复试时间与其他学校冲突时,仅允许确认一所学校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1.2017年3月17日至3月27日进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包括《2017年试点高校自主招生申请表》(由系统打印,含中学成绩,且须加盖中学公章,中学负责人签字。个人陈述限1500字,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人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及对所报专业的认识及专业发展理想)、证明材料(含获奖证书、研究经历和成果、社会调查经历和成果、科技创新成果等)、综合素质评价表(如所在中学未实施,可不提供)。

  上述材料均须扫描后按系统要求规格上传,无需邮寄书面材料。

  2.4月30日前,公示初审合格考生。

  3.5月15日至5月25日,确认考试。

  4.6月2日至6月10日,打印准考证。

  5.6月10日至11日,参加北师大组织的多项能力测试和专家面试,地点为北师大校内。详见准考证。

  6.6月20日左右,查询考核结果。

  六、 约束与监督机制

  1.北师大自主招生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有关院系和专家参与实施。

  2.严格遴选初审专家和考核专家。把师德师风、业务素质等作为选聘专家主要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公平公正。

  3.加强初审和复试的组织与管理。初审实行网上随机审核,每位考生的材料,随机由三位专家评审。复试面试环节,现场抽签决定专家分组,现场抽签决定考生考场。考核过程全程录像。

  4.学校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信息公开,按时进行公示。

  5.北师大自主招生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6.学校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国家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10-58807862

  七、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8807962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网页:http://admission.bnu.edu.cn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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