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院2017年专业校考办法发布
2017-01-04 16:37:39搜狐教育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非色盲、色弱;年龄不限;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当年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者;因触犯刑律而被有关部门采取了强制措施者或正在服刑者。
二.招生专业、学制、名额、收费标准
(一)四川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
(二)四川美术学院黄桷坪校区
注:①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为准;②住宿费每人1200元/年(四人间)。③各院系及专业(方向)介绍,请关注四川美术学院招生网和各院系网站。
三.专业报名及考试
(一) 理论类(美术学、艺术史论、艺术设计学专业)、教育类(艺术教育专业)、建筑类(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考生不需要参加专业考试,在2017年高考后志愿填报我校即可(不限于艺术生),具体录取批次及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二)造型类、设计类、书法学专业报考要求
专业考试分为造型类、设计类、书法学分别组织专业考试,考生可报考其中一类,也可兼报,兼报须分别参加所报类别的专业考试,造型类、设计类、书法学报名考试费各220元/人。由于各省招办要求不同,请考生按以下要求报名:
1. 选择太原、沈阳、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待定)、郑州、广州、桂林、重庆、昆明、兰州考点的考生在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网上报名和缴纳报名考试费,在规定的时间到自己选择的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确认现场不接受报名及现金缴费,考生可到附近网吧报名并缴费),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2月31日开始报名,现场确认当天17:00截止,报名网址:https://www.artstudent.cn(艺考升),操作常见问题解决办法可进入该网页“帮助中心”查询。
(1)现场确认时须交验以下材料:
a.本人签字的《报名确认单》(网上报名结束时自行下载打印),背面贴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及高考所在地招办签发的艺术考生《报考证》(或参加本省艺术类统考《准考证》)复印件。
b.本人二代身份证或高考所在地招办签发的艺术考生《报考证》原件,如身份证丢失,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身份证号码、本人照片(照片加盖派出所公章)的证明材料。
(2)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办理现场确认的考生,可采用以下方式进行确认和打印准考证。
a.由家长或同学持上述材料到现场代为确认和打印准考证。
b.考虑到个别考生及家长特殊情况,考生可提前登陆报名系统手机app客户端,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艺术考生《报考证》原件,进行在线确认,网上打印准考证。该项服务由第三方服务公司收取技术服务费30元,考生根据个人情况自主选择使用。
2.考点报名:贵阳、石家庄、济南、武汉、长沙使用当地考点报名系统,具体报名方式、流程及报名须交验材料以考点公布为准。
3.注意事项
①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在任何考点被认定作弊的考生,由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同时,对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试有关条款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②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考生所在省级招办组织美术专业统考的,考生须参加省统考。
③我校在考生高考所在省设有考点的,只能在本省考点参加专业考试。
④根据相关省市规定,石家庄、南京、合肥、南昌(待定)、济南、郑州、武汉、广州、长沙考点只接收本省考生报名考试。
⑤报考我校造型类、设计类的北京、天津、内蒙、吉林、黑龙江、上海、海南、西藏、陕西、青海、宁夏、新疆、港澳台考生,可参加太原、沈阳、杭州、福州、桂林、重庆(1月7、8日)、贵阳、昆明、兰州考点组织的专业考试。
⑥考生报考同一个类别只能选择一个考点参加考试,若参加考试达两次或两次以上者,以所参加的第一次考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4.考试科目、时间
注:①各科考试具体时间、考场安排等事项,报名时由各考点公布,请考生关注。
②专业考试所需要的画板(不小于八开纸)、颜料、画笔等画具全部自备。
③印稿设计科目考试内容将提供篆刻内容和基本篆法。
5.评分办法
①专业考试各科目分值为100分,专业考试总分满分为300分。
②各考点各科试卷密封回本校集中实行封闭式评卷,学校纪委现场监督评分全过程。
③评卷教师严格按评卷要求,根据试卷优劣评出若干档次,再进行卷面评分。
④评分工作结束后,采用计算机条码扫描技术进行成绩电子录入登记。
三.文化报名、考试
我校按招生计划数的4倍划定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造型类、设计类、书法学考生登录我校校园网查询考试成绩。专业考试合格者,于2017年4月中旬在校园网上打印《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理论类、教育类、建筑类考生无需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
录取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我校根据考生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和所填志愿,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1、造型类、设计类、书法学专业:文化课成绩总分和专业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外语单科成绩不做要求)
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成绩÷7.5×30%+专业成绩÷3×70%(文化成绩满分按750分计)。
2、理论类(美术学、艺术史论、艺术设计学专业)、教育类(艺术教育专业)、建筑类(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外语单科成绩不做要求),原则上文化课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银录取名额限制,在文化成绩相同时,根据考生志愿,建筑类优先录取数学成绩较高者,其他类优先录取语文成绩较高者。
3、绘画专业(实验艺术方向):注重培养跨学科、跨媒介的复合型艺术人才,要求具有较高的文化理论素质,原则上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4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