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6-12-13 13:13:08阳光高考网
一、学院简介:
锡林郭勒职业学院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综合类高等职业院校,隶属锡林郭勒盟行署。学院位于素有“草原明珠”之称的锡林浩特市。学院占地面积1610亩,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拥有配套齐全的教学、实验、实训和生活设施,条件一流。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000多人,教职工1054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343人,博士及在读博士7人,硕士、在读硕士128人,双师素质教师占专职教师比例达到50%以上,自治区突出贡献青年专家2人。目前有3名教师获自治区教学名师,4名青年教师获自治区教坛新秀,20名教师被命名为学院名师,10名教师被命名为学院首届十大杰出青年教师。建立了由233名行业企业知名人士或专家学者组成的人才库。
作为锡林郭勒地区唯一一所高职院校,学院始终遵循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律,围绕全盟产业结构调整,准确把握办学定位,不断优化专业结构,以就业为导向,努力培养高技能型人才,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学院坚持毕业生双证书制,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成效凸显。学院获得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培训机构、国家通用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所、农业部农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自治区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国家职业核心能力培训认证站等国家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资质,自治区远程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已被人社厅批准。现有培训鉴定工种98个,每年培训鉴定各类职业人员近1万人次,毕业生离校前可全部获得代表学历的毕业证书和代表职业素养的职业技能证书。
2010年学院被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厅、教育厅、财政厅联合授予“全区就业培训先进学校”,连续六年被自治区教育厅授予“高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2011年被自治区教育厅授予“全区普通高校学生工作先进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标准音工作先进集体”、被“远东教育家联盟高职核心圈会议暨远东教育家联盟2011年度峰会”聘为内蒙唯一一家核心圈成员,2012年被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自治区高校工委等八个部门联合授予“全区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3年被自治区确定为示范性高职院校、2014年荣获全国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成为全国50所获此殊荣的高校之一,2015年被自治区确定为“全区普通高校示范性就业指导中心”。
二、国标代码:12677
三、报考代码:785(内蒙古自治区)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
五、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六、外语语种:除英语教育专业限英语考生外,其他专业不限(受师资等办学条件所限,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七、办学宗旨:坚持“特色办学,质量立校,内涵发展”的原则,坚持国家制定的高等院校的办学标准,以服务地方经济为重点、立足当地、辐射周边、面向企业、外联国际,根据市场需求设置专业,以信誉求生存、以就业促发展,努力培养高技能型人才,把学院建设成为在内蒙古地区有一定影响,在其他少数民族地区有较强示范作用的现代化高等院校。
八、就业渠道:学院实行“学校推荐、自主择业、双向选择”的毕业生就业机制,为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我院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宁波、东莞等经济发达城市与多家用人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诚信的协作关系,实行订单式培养,学生入学就可签定就业合同或就业意向。2014年初,国家电源基地项目——锡盟至山东济南、锡盟至江苏泰州两条特高压输电工程项目已正式启动,锡盟委、行署委托锡林郭勒职业学院为锡盟当地培养急需的技术人才。未来3—6年,我院将为电源基地相关企业输送大量煤、电、矿等专业的高职高专技术人才。
九、院内系、校设置:医学院、机械与电力工程学院、草原生态与畜牧兽医学院、蒙古语言文化与艺术学院、齐·宝力高马头琴学院、体育学院、师范教育系、信息技术工程系、经济管理系、继续教育学院、电视大学、民族中等专业学校、福达驾驶员培训学校十三个教学单位。
十、专业设置:2016年招生专业有护理、助产、康复治疗技术、蒙医学、药品经营与管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英语教育(小学教育方向)、电厂热能动力装置、应用化工技术(分析与检验)、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厂方向)、风力发电工程技术、焊接技术与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组件与维护、网站管理与维护)、通信技术(通信设备安装与维护、3G技术与基站工程)、软件技术(网站建设、艺术设计)、畜牧兽医(畜牧、兽医、宠物诊疗)、饲料与动物营养、水土保持技术(草原生态保护)、园林技术、会计(会计电算化)、经济信息管理、导游(旅游与酒店管理)、播音与主持(蒙语标准语)、音乐教育(舞蹈、声乐、器乐)、音乐表演(马头琴演奏)、动漫制作技术(游戏软件开发)、广告设计与制作、体育教育(足球、中小学教师、搏击)和民族传统体育33个专业。
十一、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
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以考生所报志愿为依据,依照考生成绩择优录取,认真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政策、措施。
(二)专业录取原则
区内录取时,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开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艺术类考生需参加自治区美术类、音乐类、蒙授其他艺术类专业统考并且成绩合格,录取时依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十二、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
十三、奖助措施:学院为鼓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励助学制度,并为特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学院地址:内蒙古锡林浩特市明安图街11号
邮 编:026000
联系电话: 0479—8269414、8263433
学院网址:www.xlglvc.cn
学院招生网址:www.xlglvc.cn/zhaosheng
咨询机构:锡林郭勒职业学院招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