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6-07-14 11:41:04阳光高考网
一、学院全称: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层次。
三、办学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康路536号邮政编码:610067
四、录取规则
1、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执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份的有关政策,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录取调档比例:控制在1:1.2以内(以所在省市招办规定的为准)。
3、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
4、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不满额的情况下,可接收后续志愿的考生。
5、对考生的身体要求即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6、光通信技术专业因就业特殊需要,建议女生慎重填报。
7、建议色盲、色弱考生慎重填报通信类相关专业。
8、市场营销专业要求考生仪表端庄,无口吃。
9、外语语种:学院的外语课程教学统一安排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填报。
五、奖、贷、助学措施
学院奖、助、贷体系按国家规定建立,完整合理。学院按规定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时,设立了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科技活动奖学金、精神文明奖学金等专项奖学金。金额最高可达到8000元。另外,部分通信企业还在学院设立了以企业命名的专项奖、助学金。学院按政策规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协助经济困难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六、毕业证书的颁发:对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教育部认可的毕业证书。
七、联系电话:028-846715578478278984782451
传真:028-8478232184791295
八、学院招生就业网址:http://zj.spt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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