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2016年“杏林计划”招生简章
2016-04-07 15:45:23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是一所以中医药学为主干学科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唯一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也是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直属教育部管理。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学校彰显特色、强化优势,已经成为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集教学、科研、医疗于一体的著名中医药高等学府。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2016年开展“杏林计划”,为更多优秀农村学子提供升学机会。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优秀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申请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我校“杏林计划”限招理科生。申请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负责组织。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为中医学、中药学、针灸推拿学、中药制药、药学、护理学(对外交流方向)、公共事业(卫生事业)管理、工商管理(药事管理)、法学(医药卫生)等。
招生计划数不低于我校2016年本科招生规模的2%。
注:招生专业请以我校最终认定和发布为准。
三、报名程序
1.网络报名
请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16年4月6日至4月25日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照系统内要求完成报名。
2.邮寄材料
请于2016年4月25日前将报名材料以EMS特快专递形式邮寄至我校,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11号北京中医药大学,收件人:本专科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29,电话:010-64286231。报名材料应包括:
(1)申请表原件(报名系统内生成,打印后签字、盖章);
(2)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考生本人亲笔手写的个人自述(3000字以内);
(4)户籍证明:户籍卡或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及本人所在页)复印件;须能够证明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5)高中阶段学习、社会实践、获奖及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请使用A4纸,左侧装订,将报名表作为材料封面,勿加封皮,并请在EMS信封上注明“2016杏林计划报名”字样,以当地邮戳为准,报名材料恕不退还。邮寄材料后请随时关注我校本专科招生信息网及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有关通知将以报名系统站内信的形式发送,并保持报名系统内所留手机号码通信畅通。
注:
1.若考生亲属中有从事中医药和乡村医疗等医药卫生行业工作者,请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与户籍证明和亲属职称或工作证明。
2.若考生经所在中学推荐,请提供所在中学加盖公章的推荐材料;若考生经专家个人实名推荐,请提供专家亲笔书写的推荐信及专家身份证明。
3.报名系统内高中成绩信息需全部如实填写,并由所在中学审核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