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2016高校专项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
2016-04-07 15:27:15中国政法大学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2016年单独录取在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的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就读,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现将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领导机构
2016年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2016年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计划为40人;签约人数根据报名及测试情况确定,控制在80人以内。
招生专业:哲学、经济学、法学、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翻译、新闻学、应用心理学、工商管理、国际商务、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社会学、社会工作和公共管理类等共15个专业及1个招生大类。
三、工作程序
2016年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程序见下表:
序号 |
环节 |
时间 |
内容 |
1 |
公布简章 |
2016年4月5日左右 |
公布招生简章 |
2 |
报名 |
2016年4月6日-4月25日 |
考生报名(报名系统于2016年4月25日关闭) |
3 |
资格审查 |
2016年5月30日前 |
审查报名材料,公布允许参加测试名单 |
4 |
测试 |
2016年6月13、14日 |
组织考生到校测试 |
5 |
公示测试结果 |
2016年6月中下旬 |
确定入围名单及签约政策,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入围名单及相关信息 |
6 |
录取 |
2016年7月 |
录取 |
7 |
公示录取结果 |
2016年7、8月 |
公布录取名单及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