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2016-01-05 13:22:45湖南大学
湖南大学直属教育部,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经教育部批准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艺术团的高校之一。为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促进大学生素质教育工作的开展,我校2015年继续开展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选拔录取工作。
一、报名对象
1.符合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艺术团办法的报名条件者。
2.艺术特长项目取得业余水平较高级别等级证书者。
二、招生计划
项目 | 文化成绩录取要求 | 计划数 |
声乐类 | 一本线 | ≤ 1 |
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 | ≤ 9 | |
器乐类 | 一本线 | ≤ 4 |
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 | ≤ 21 | |
舞蹈类 | 一本线 | ≤ 2 |
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 | ≤ 13 |
三、招收项目及报名条件
1.舞蹈类:形象气质佳,受过系统的舞蹈训练,舞蹈基本功扎实,有一定的舞蹈编排能力。男生身高要求170CM以上,女生160CM以上。
2.声乐类:演唱水平高,表现力强,形象气质佳,舞台实践经验较丰富。男生身高要求170CM以上,女生160CM以上。
3.器乐类:演奏水平高,表现力强,形象气质佳,舞台实践经验较丰富。器乐类包括小号、大号、长号、单簧管、双簧管、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竹笛、二胡、琵琶、扬琴、古筝、打击乐(小军鼓、定音鼓、马林巴、排鼓)。
四、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考生请于3月1-10日登陆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招生考试报名系统(http://xmlbm.hnu.cn/zsb2015/)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类项目。
2.报名材料
考生须准备以下纸质报名材料:
(1)报名系统生成打印的《湖南大学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报名表》,须由中学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2)高中阶段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中学认定盖章)。
以上报名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印制,请按上述顺序装订,并于2015年3月10日前寄(送)达湖南大学校团委,来件封面请注明“高水平艺术团”的字样。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材料须完整、真实,中学要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五、现场报到
1.报到时间:2015年3月13日8:00—17:30
2.报到地点: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3.考生持本人学生证、身份证(无身份证者需携带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据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到现场报到并采集相关信息。考生报到的同时须与校团委签订相关协议,取得我校学籍后该协议正式生效。
4.考试费:200元/人。考生请于3月11-12日在网上缴费(http://xmlbm.hnu.cn/zsb2015/)。
六、考试
1.考试时间:2015年3月14-15日
2.考试内容
项目 | 具体内容 | 比例 | 分值 |
面试 | 考生综合素质考查:包括自我介绍和评委提问两部分,主要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高中阶段的综合表现及个人形象气质。 | 20% | 100分(合格线85分) |
专项测试 |
1、考生自备曲目或舞蹈表演。除钢琴外,其它乐器一律自带;舞蹈、声乐伴奏CD碟自带。 2、基本功测试 声乐类:视唱、练耳测试(五线谱或简谱视唱,听辨两个八度内的单音); 器乐类:视奏、练耳测试(五线谱或简谱视奏,听辨两个八度内的单音); 舞蹈类:技术技巧和即兴表演。技术技巧包括模仿指定动作组合和自备二分钟以内的综合技巧组合展示;即兴表演是根据指定音乐片段,进行舞蹈动作编排,现场表演。 |
80% | 100分(合格线85分) |
考试过程全程录像,影像资料保存4年。
3.划线原则
对面试与专项测试均合格的考生,分舞蹈、声乐、器乐三类,根据各项目计划数,按照考试总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20%+专项成绩*80%)从高到低择优确定高水平艺术团录取候选考生名单及享受“一本线”或“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的录取优惠。
4.公示
高水平艺术团录取候选考生名单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通过后,学校分别在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教育部阳光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生效。公示的考生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测试项目、测试成绩、合格标准和优惠分值等。
七、录取
获得我校高水平艺术团录取候选资格的考生,可在我校在其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放的普通类专业中填报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成绩达到相应条件即可被我校录取。
八、监督机制
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校将明晰考试定位、规范选拔程序、提高选拔质量、加强信息公开和过程监督管理;杜绝在招考、录取过程中出现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舞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失职渎职行为。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组考;校团委和专家组负责业务主考,校团委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学校纪委办(监察处)全程监督。接受社会监督与考生申诉。
九、其他
1、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我校将对所录取的学生在入学后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专业水平复核。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2.联系方式
(1)招生政策咨询: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电话:0731-88823560
传真:0731-88823070
招生信息网:http://admi.hnu.edu.cn/
(2)专项测试咨询:湖南大学校团委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山 湖南大学校团委
邮编:410082
电话:0731-88822548
(3)监督与申诉部门:湖南大学纪委办(监察处)
电话:0731-88821680
十、本简章经湖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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