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各高校逐步构建并完善“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
2015-08-20 17:19:45自治区教育厅
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筹协调下,各高校坚持以就业和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保障生源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主要途径,对高校招生、培养、就业三项核心任务进行系统性思考、一体化统筹,逐步构建并完善“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人才培养和社会需要之间的差距进一步缩小,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扎实推进,就业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形成了招生、培养、就业联动工作机制。2012年,在乌海召开了全区高校招生就业和人才培养工作会议,建立健全了高校招生、培养、就业联席会议制度,将现有的高校招生委员会职能纳入其中,形成由组织、人社、教育、发展改革、财政、税务、工商、团委、工会及高校和企业代表参加,多方共同支持的联动工作机制。
健全和完善了专业调整机制。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确立了动态的市场化专业调整机制,建立和完善了院系间、跨学科、跨专业发展的协调机制,促进了跨学科交叉专业的发展,培养了一批适应社会需要的复合型人才。
制定了与就业状况密切挂钩的招生调整机制。根据近年的就业情况及将来的社会需求,及时对招生专业、计划及教学内容进行了调整,制定了科学的招生计划,对市场急需、供不应求的专业,适当扩大招生规模;对处于就业稳定状态的专业,保持现有招生规模;对处于招生或就业单项指标较低的专业,控制招生规模;对招生和就业指标均较低的专业,适当减少招生;对调整后仍不能改变现状的非基础学科专业果断停止招生。
加大了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的措施力度。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招生与就业(创业)工作,从本地区实际出发,出台了系列政策性文件,内容涵盖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就业指导与服务、基层就业、自主创业等方面,形成了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的政策体系,为实现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提供了根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