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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招生章程

2015-06-04 10:34:22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2、学校代码:11652

  3、办学层次:专科

  4、办学类型:公办

  5、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6、学制:三年

  7、办学地点:郑州新区郑开大道与康庄路交叉口

  8、办学情况: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位于河南省会郑州市,前身是创建于1963年的河南省会计学校,1985年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河南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1992年更名为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校现有全日制普通专科生8000余人。

  基础设施日益完善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588亩,校舍建筑总面积30.6万平方米。学校教学基础设施完备,建有99个校内实验实训室,119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930.7万元,馆藏图书106.5万余册。

  专业建设成效显著

  学校现设有财政税务系、会计系、对外经济贸易系、金融系、工商管理系、信息工程系、工程经济系、法律系、文化传播系、外语系、韦伯国际学院、社科部、体育部、继续教育学院等14个教学单位,开设有财政、税务、会计等44个专业(含专业方向),涵盖了管理学、社会学科、人文学科、工学等4大学科门类,形成了以管理学、社会学科为主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

  学校建有一批在省内有一定影响的品牌专业和精品课程。其中,会计、工程造价2个专业是中央财政支持的“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重点建设专业;会计、财政、法律事务、投资与理财、国际贸易实务5个专业是河南省名牌特色专业;会计、会计与审计、会计电算化、法律事务、物流管理、工程造价、国际贸易实务等7个专业是河南省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基础会计、VF程序设计、财政学、财务管理、财税法5门课程是省级精品课程;基础会计、VF程序设计是省级资源共享课程;会计实训基地、投资与理财专业综合实训基地、物业管理专业综合实训基地、计算机应用专业实训基地是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

  师资队伍人才荟萃

  学校现有教职工650人,其中教授39人、副教授135人、博士39人、硕士322人。现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省级以上教育教学专家5人;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25人。近年来,先后有多名教师分别获得河南省优秀教师、河南省文明教师、河南省教学标兵和河南省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资产评估与管理、会计、金融保险、市场营销4个教学团队获省级优秀教学团队。

  教育教学质量上乘

  学校坚持把提高育人质量放在突出位置,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近几年,近年来,先后在河南省首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荣获总决赛一等奖,在教育部举办的“金蝶杯”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中分别荣获河南赛区选拔赛和全国北方区半决赛团体一等奖,在第八届“用友新道杯”全国大学生会计信息化技能大赛中荣获一等奖,在全国职业院校会计技能、报关技能、民政职业技能大赛中分别荣获团体二等奖,在全国第一届、第二届“鲁班杯”建筑工程识图技能大赛中荣获团体一等奖,在“恒天财富杯”全国职业院校投资理财规划大赛中荣获团体一等奖,在第五、第六届“广联达杯”全国高等院校工程算量软件大赛、安装工程算量大赛中分别荣获新人奖总冠军和一等奖。建校50多年来,为社会输送了一大批高素质财经专门人才,很多毕业生已成长为我省财税、金融系统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业务骨干,学校已成为财经类专门人才培养和财税系统干部在职培训的重要基地。。

  科学研究成果丰硕

  近五年来,教师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2161篇,其中核心期刊278篇;出版著作、教材76部;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340项,地厅级科研项目839项;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10项。2011年,《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被评为河南省高校特色期刊。

  内外合作蓬勃开展

  学校积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先后与德国北黑森应用技术大学、美国韦伯国际大学等国外知名高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我校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合作成立了“中国收入分配研究中心河南财专基地”,与河南大学合作成立了“中原发展研究院河南财专研究所”等研究机构。

  社会声誉逐步扩大

  近年来,学校先后被授予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预征工作先进集体、中国教育总评榜全国教育改革卓越成就奖、河南高等教育质量社会满意院校、河南最具就业竞争力示范院校、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普通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先进集体、全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先进单位、2014中国最佳办学质量专科学校、2014值得推荐的20张河南教育名片等荣誉称号。

  二、录取规则

  录取时,学校根据考生成绩尽量满足考生所报专业,成绩优异者优先满足第一志愿。若考生所报专业已满,在服从专业调剂前提下,可根据考生考分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对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予以退档。

  艺术类考生,要求专业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单科过省线,然后按综合成绩录取,即:专业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

  除中德合作办学外,学校外语教学统一使用英语。

  三、学生待遇

  1.学生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大专毕业证书,内容包括:

  (1)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习起止年月;

  (2)专业、层次(专科)、毕(结)业;

  (3)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4)学制(三年);

  (5)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照片并骑缝加盖学校钢印;

  (6)学校名称(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校长签章;

  (7)发证日期及证书编号。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贫困生补助;品学兼优者,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贷、助、补、减、缓”资助措施完善,确保家庭经济苦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3.学生毕业后,学校负责推荐工作,并由河南省就业主管部门发放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四、收费标准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参见本校《招生简章》或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专业目录》。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71-853051660371-85305366

  传真:0371-85305922

  网址:http://www.hacz.edu.cn

  电子信箱:hnczxsc@163.com

 

[标签: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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