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大学2015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
2015-04-30 10:26:14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一、招生计划
依据教育部规定的招生计划不少于学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的要求,2015年我校“励学成才计划”招生总人数为70人,全部为理科计划。具体招生专业(类)详见下表。
北京工业大学2015年“励学成才计划”招生专业(类)和招生计划一览表
招生专业(类) | 招生计划 | 所在学院 |
机械工程 | 7 | 机械工程与应用电子技术学院 |
自动化 | 5 | 电子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
通信工程 | 4 | |
土木类(含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12 | 建筑工程学院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科学、环境工程) | 8 | 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 |
能源动力类(含能源与动力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8 | |
应用物理学 | 4 | 应用数理学院 |
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 | 12 | 计算机学院 |
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 | 4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3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 | 3 |
二、报名条件
报考我校“励学成才计划”的考生应具备下列所有条件:来自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具体实施区域以有关省(区、市)公布为准;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由本省(区、市)确定的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勤奋好学、成绩优良、预计高考成绩可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第一批次录取分数线的理科高中应届考生。
三、报名方式
全部采取考生自行报名的方式。凡符合以上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向我校申请参加“励学成才计划”招生,按要求完成相应报名手续。
1.网上报名
考生须于5月5日前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地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网上报名。报名时须上传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可按照附件(2015北京工业大学“励学成才计划”招生个人陈述撰写建议)中规定的格式书写并上传文档。报名信息如实填写完整后请打印申请表(含课程修习成绩表),由所在中学审核并加盖公章,然后在系统中上传申请材料图片,网上报名完成。
考生所在中学应依据考生学籍档案、在校表现,按我校要求如实提供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包括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中学应对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公示,接受所有考生和社会监督。
2.邮寄书面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需尽快邮寄书面申请材料。书面材料需按如下顺序装订:申请表(含课程修习成绩表)、申请报告、报名系统中上传的获奖证书等资料(须加盖中学公章)。全部书面材料务请于5月10日12:00前通过邮政速递(EMS)方式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124,信封上请注明“励学成才计划”字样。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说明:我校只接收邮政速递(EMS)方式邮寄的材料,邮寄时间以收件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四、选拔方式
1.按教育部要求,5月31日至6月3日,我校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下载申请我校且户籍、学籍资格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的考生信息,确定参加我校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将考核名单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同时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站公示。
2.我校在报名考生经所在省(区、市)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合格的前提下,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由专家对申请材料所反映的考生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做出成绩评定。在此基础上,我校结合考生的评定成绩和各省计划数,分省择优确定具备单招资格的考生名单。原则上各省确定人数为招生计划数的2倍以内。6月22日将相关信息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我校本科生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可获得我校单独招生资格。
五、报考和录取
1.获得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5年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按当地省级招办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高考志愿。
2.专业志愿(以高考报名志愿为准)限从指定的招生专业中选择填报,填报其它专业将不享受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录取政策。
3.我校录取的单招考生,其投档成绩(含政策加分)应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第一批次录取分数线。
4.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其高考成绩,以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进行专业安排。
5.考生录取后与普通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六、监督机制
我校将遵循“严格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在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做好2015年“励学成才计划”的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监督。
七、附则
1.本招生简章已报请教育部备案审批。
2.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3.在公示和材料审核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或中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相关考生的报名资格。
八、联系方式
1.北京工业大学网址:http://www.bjut.edu.cn/
2.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网站:http://202.112.78.104/serv/recruit/
3.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微博:新浪微博@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
4.咨询电话:010-67391609
5.举报电话:010-67392231
6.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124
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