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015-01-08 14:28:53中国艺考网
学校全称: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国标代码:10595)。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坐落在世界著名山水旅游历史文化名城桂林市,是全国四所电子科技大学之一,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共建高校,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始建于1960年,共有金鸡岭、花江、北海3个校区,建校面积近5000亩。中国绕月探测工程总设计师、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孙家栋院士为学校名誉校长。
学校现设有22个学院(教学部)及研究生院,涵盖工、理、经、管、文、法和艺术7个学科门类)。现有广西重点学科16个(含设计学),其中广西优势特色重点学科5个;拥有信息与通信工程、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3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不含一级学科覆盖点),有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硕士(含11个工程硕士领域)两类专业学位授权点;60个全日制本科专业(含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硕、博学生及高职生、留学生近30000人,非全日制及独立学院学生近20000人。学校现有教职员工26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400多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近900人,博士学位教师300余人。目前学校教师中有150人次进入国家级和省部级各类高层次人才行列。经过5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已经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电子信息学科和国防军工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理、管、经、文、法、艺术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在区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大学。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于1985年开始招收设计类学生,是全国最早开展设计艺术教育的高等院校之一。艺术与设计学院现有教师近90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38人,特聘教授、兼职教授3人,硕士生导师25人。学院现有自主设置二级学科硕士点2个(工业设计、数字化艺术与设计),本科专业8个: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书法学、工业设计(理工类)、数字媒体技术(理工类)。工业设计专业2006年获得广西区首批“优质专业”称号,2009年获得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立项建设,2011年获得广西区首批特色专业;2009年动画实验室获得广西区省级动画实验教学示范建设中心。2013年艺术与设计学院“设计学”成为广西区省级重点学科,同时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级动漫人才培养基地。目前在校学生1500余人(含硕士研究生、留学生)。教学环境、教学设备完善,拥有数字媒体、人机工程、模型、摄影、表面装饰工艺等专业实验室和教学示范中心,学院近两年先后投入400万元着力建设“综合创新设计与制作实验平台”和“数字艺术设计创作平台”,能满足各专业教学需要。
近几年学院在各级各类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近1000篇,学术会议论文160余篇,EI、ISTP检索160余篇,获国家、广西省级项目及奖项10多项,出版专著、编著、教材40余部,获国家专利近50项。学生在工业设计、平面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动画、服装表演、数字媒体设计等方面共获得各级各类奖项1500余项。
一、2015年招生专业及计划(美术类、表演方向)
1、产品设计70人(文理兼招);(国标代码130504,本科)
2、动画70人(文理兼招);(国标代码130310,本科)
3、视觉传达设计70人(限招文史类);(国标代码130502,本科)
4、环境设计90人(限招文史类);(国标代码130503,本科)
5、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30人(限招文史类);(国标代码130505,本科)
6、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30人(限招文史类,报考本专业不得兼报其它专业)。(国标代码130505,本科)
二、招生范围
面向广西、广东、山东、河南、河北、安徽、山西、黑龙江、辽宁、贵州、云南、江苏、浙江、陕西、福建、海南等16个省、自治区招生。
三、报考须知
1、招生对象:高中毕业生、中等艺术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
2、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招生规定,通过本省美术类联考并取得合格证。
(2)报考我校艺术类各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
(3)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服装设计与表演)报名要求: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8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6cm。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腿型要粗细均匀,中线笔直。
(4)产品设计、动画专业招收文史类和理工类考生,其他专业只招收文史类考生。
3、报名方式:考生一律按“就近报考”原则,按规定在指定考点报名,不接受函报。请严格按各省考点报名要求报名(如:规定不能跨省报名或不接收外省考生报名等)。
4、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18位数字的身份证原件;
(2)户口所在地招生办提供的普通高考准考证或报名号;
(3)考点规定的其他材料。
5、考试成绩查询: 我校将于4月中旬前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提供考试成绩查询,专业考试合格者,由学校按相关规定的比例寄发合格证;专业成绩不合格者不另发通知,合格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的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专业考试时未填写本省高考考生号者,请于3月底前将本人高考考生号电话告之我校0773-2290400)
6、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规定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考试科目及分值
(1)产品设计、动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等专业考试科目设置:素描(100分)、色彩(100分),两科成绩相加取平均分为专业成绩;使用同一套题目,不按具体专业划线,统一按美术类专业划线。
(2)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考试科目设置为:在素描、色彩专业考试后,增加面试(100分),按3:7权重计算专业成绩(美术专业成绩*0.3 + 面试成绩*0.7 = 专业成绩);单独划线。
(3)考试时间:以各省考点安排为准。如有变动,请考生注意各考点的招生考试广告专栏。
五、录取原则
符合教育部和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及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在已投档者中参照其填报专业志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过本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我校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六、联系方法
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地址:广西桂林市金鸡路1号;邮政编码:541004
2、学校网址:www.guet.edu.cn
3、联系电话: 0773-2290400(兼传真)
4、联系人:董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