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音乐学院2015年本科招生简章
2015-01-07 17:49:58中国艺考网
招生专业、学制、名额
专业名称及代码 | 专业方向 | 名额 | 系别 | 学制 |
音乐学 | 音乐教育 | 260 | 音乐教育学院 | 四年 |
130202 | 音乐学 | 20 | 音乐学系 | |
文化产业管理 | 文化产业管理 | 25 | ||
120210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30 | 作曲系 | 五年 |
130203 | 指挥 | 5 | ||
视唱练耳 | 5 | 视唱练耳教研室 | 四年 | |
电子音乐作曲 | 5 | 现代音乐学院 | ||
录音艺术 | 录音艺术 | 10 | ||
130308 | ||||
艺术与科技 | 电子音乐制作 | 10 | ||
130509T | 钢琴演奏调修 | 10 | ||
音乐数字媒体 | 10 | |||
音乐表演 | 电子管风琴 | 10 | ||
130201 | (双排键电子琴) | |||
手风琴演奏 | 5 | |||
声乐(流行演唱) | 10 | |||
流行乐器演奏 | 15 | |||
(流行键盘、流行萨克斯、电声吉他、电贝司、爵士鼓) | ||||
声乐 | 100 | 声乐系 | ||
(美声、民族、陕北民歌演唱) | ||||
钢琴演奏 | 70 | 钢琴系 | ||
管弦乐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吉他、竖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 低音单簧管、大管、萨克斯、小号、圆号、中音号、长号、大号、打击乐) | 100 | 管弦系 | ||
中国乐器演奏(竹笛、笙、管子、唢呐、琵琶、扬琴、古筝、古琴、柳琴、三弦、阮、二胡、板胡、打击乐) | 100 | 民乐系 | ||
舞蹈表演 | 舞蹈表演 | 30 | 舞蹈系 | |
130204 | (歌舞表演综合方向) | |||
舞蹈编导 | 舞蹈编导 | 70 | ||
130206 |
备注:合计招生数900名,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公布数字为准。
报名、考试日期、地点
考点 | 地址 | 限考省份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甘肃兰州 | 兰州艺术学校 | 请考生就近选择考点报名 | 2月1日-2日 | 2月4日-5日 |
(兰州市嘉峪关北路5号) | ||||
吉林长春 | 长春艺术实验中学 | 2月4日-5日 | 2月6日-7日 | |
(长春市朝阳区湖滨街788号) | ||||
湖南长沙 |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 2月6日-7日 | 2月8日-9日 | |
(长沙市麓山南路153号) | ||||
山东济南 | 山东省考生可自行登陆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sbm.sdzk.gov.cn/art进行报名、缴费。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打印的考点为准。 | 山东省 | 2月2日-25日 | 3月1日-2日 |
陕西西安 | 西安音乐学院 | 全国 | 3月14日 | 3月15日-19日 |
(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 | 省内联考 | 3月15日 | 3月16日-19日 | |
专业合格考生 |
一、音乐学
初 试:(面试)
(1)钢琴或其它乐器(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自选曲目一首,背谱演奏;
(2)演唱中外创作歌曲一首(程度不限),或演唱民歌、说唱、戏曲选段一首;
(3)专业知识问答:音乐学基本知识问答;其它相关基础知识问答。
复 试:
1、音乐学基础知识笔试:
考试内容包括:中国音乐史常识、西方音乐史常识、民族音乐理论常识三个部分,合卷考试,考试时间150分钟。(参考教材:俞人豪、周青青等编著:《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6年6月第一版)。
2、命题写作:(议论文体写作,不少于1000字)。考试时间:120分钟。
三 试:
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音乐学基础知识50%;音乐命题写作20%;
面试20%;三试10% 。
二、文化产业管理
初 试(面试):
1、任选下列艺术才能一项,现场展示:
(1)钢琴或其它乐器(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自选曲目一首,背谱演奏。
(2)演唱歌曲一首(风格不限);
(3)展示其它艺术技能一项(如多媒体制作、朗诵、小品、舞蹈等)。
2、专业知识问答:音乐基础知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基础知识问答;其他相关基础知识问答。
复 试:
1、专业基础知识笔试:考试内容包括:音乐鉴赏知识、文化艺术基本知识两个部分,合卷考试。考试时间150分钟。
【参考教材及说明】
(1)普通高中《音乐鉴赏》教材(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2004年初审通过,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编,人民音乐出版社2004年7月第1版)。
(2)普通高中语文、历史和地理常识。
2、命题写作(议论文体,不少于1000字),考试时间:120分钟。
三 试:
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专业基础知识笔试50%;专业命题写作20%;
面试20%;三试10% 。
音乐教育学院
一、音乐学(音乐教育)
1、考试项目:
(1)声乐演唱。
(2)键盘乐器演奏或其它乐器演奏(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
(3)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2、考试内容、形式及要求:
(1)声乐考试须准备中外民歌、艺术歌曲或歌剧咏叹调(不含流行歌曲)的作品四首。初、复试各报两首,由评委现场抽取一首演唱。
(2)键盘考试须准备两首作品。初试内容:演奏练习曲或复调乐曲一首。复试内容:演奏奏鸣曲或乐曲一首。其它器乐考试须准备两首不同风格的作品,初、复试各演奏一首。
(3)演唱或演奏均要求背谱,初、复试作品不能重复。
3、专业要求
(1)声 乐:嗓音条件较好,具有一定的歌唱能力,音色明亮、圆润,音质干净,声音有一定的可塑性。能较准确地运用普通话或原文演唱中外民歌、艺术歌曲或歌剧咏叹调。
(2)键 盘:具有较扎实的基本功,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完整,具有正确把握节奏、速度、较好控制力度及音色的能力。①练习曲程度不低于车尔尼299。②乐曲程度相当于莫扎特奏鸣曲快板乐章的中外乐曲。
(3)器 乐:具有正确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势和演奏状态。有一定的基本功,乐曲演奏流畅、规范完整,能够较好的体现乐曲的内容和风格,具有较强的音乐感。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声乐演唱50%,键盘乐器演奏或其它乐器演奏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