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就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意见答记者问
2014-12-16 17:14:39中国新闻网
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重要配套政策。《意见》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分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明确了每个方面的考察重点。
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负责人就《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答记者问全文:
问1:国务院文件印发后,社会各界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十分关注,请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推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近期,《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微博〕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并要求2014年出台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
综合素质评价是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个性特长、扭转唯分数论的重要举措。该评价工作从2002年开始,目前所有省份均已开展,但还存在评价要求各地不一、操作性不强等问题。这次改革重在进一步规范,确保程序公开透明、内容真实准确。
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意义重大。首先,将促进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激发潜能,主动发展,走出教室、走向社会,在社团活动中培养兴趣,在社会实践中经受锻炼,全面提升德智体美各方面综合素质。其次,使人才选拔标准更加全面,方式更加科学,有助于扭转单纯用考试分数评价学生的做法,促使人才选拔从只看“冷冰冰的分”到关注“活生生的人”,实现知行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