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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重庆各类成人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工作实施办法(2)

2014-10-23 15:45:08江北招考信息网

  三、考试组织管理

  考试的组织严格按《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工作手册》及《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考考务工作的通知》执行。

  (一)组织领导

  各区教委及招生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安全保密和平稳有序。

  (二)保障措施

  各区县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保密室的建设和管理,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 建立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机制和报告制度。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试题的绝对安全。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市教育考试院,并立即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围的进一步扩大。凡出现失泄密事件,均按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三)考点设置

  考点原则上应设置在区县政府所在地,如确需在区县政府所在地之外设置考点的,必须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

  考试应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

  (四)试卷安全保密

  全国统考的试题(包括副题)在启用及使用结束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在考试结束后至使用结束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考生答卡在成绩公布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省级命题的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并使用结束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在考试结束后至使用结束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考生答题卡在成绩公布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成人高考的所有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均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委托具有保密印刷资质的单位印制。

  (五)督考巡考

  为了加强对成人高考工作的督促检查,考试期间,将向各区县派出督考和巡考人员,深入考点检查、指导、监督、考评。

  (六)准考证

  考生的《准考证》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制作,各区县招生考试机构于考试前一天发给考生本人;免试生没有《准考证》。

  四、考试

  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和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制发的《准考证》参加考试。

  (一)考试科目

  ⒈高起本(兼报高起专)

  ⑴文史类:语文、数学(文史类)、外语、史地。

  ⑵理工类:语文、数学(理工类)、外语、理化。

  ⒉高起专(含高职)

  ⑴文史类:语文、数学(文史类)、外语、公民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⑵理工类:语文、数学(理工类)、外语、公民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⒊专升本

  专升本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和专业基础课,共3科。专业基础课根据各学科门类的特点设置8门(见附件3),由招生院校按专业的需要规定考生应试其中1门。

  ⒋高起本、高起专的外语考试,分英、俄、日3个语种。

  ⒌招生院校对部分专业规定了专业测试或特殊要求,有关测试的科目、时间、地点,请考生注意所报专业的相关信息并咨询招生学校。

  6.艺术和体育类专业招生必须对考生进行专业加试,专业加试命题和考试由招生院校自行负责组织。各招生院校的加试要求必须在招生简章中予以说 明,招生简章在8月22日前报市教委审核,经审核后由市教育考试院在门户网上公布。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及招生学校确定的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必须于10月17 日前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二)计分办法

  ⒈所有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⒉报考高中起点艺术类的考生,其数学考试成绩不计入投档分,但要载入电子档案,供招生院校录取时参考。

  ⒊招生院校规定的专业测试科目计分办法由测试院校确定,其成绩不载入电子档案,由测试院校存档,供录取时参考。

  (三)考试时间

  2014年全国各类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于10月25、26日进行。高中起点本、专科各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各科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考试具体时间安排按“2014年全国各类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表”执行(见附件4)。

  (四)考试命题

  2014年各类成人高考依据2011年版《全国各类成人高学校招生复习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高起专《公民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科目,按《公民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读本》(2014年版)中的考试说明,由我市自主命题。

  (五)考务要求

  为配合网上阅卷工作,试卷将全部采用便于机读的模式制作,分为试题卷和答题卡,试题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类。客观题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用0.5mm黑色签字笔在规定的题号及区域内做答。

  为避免考生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场和保证答题效果,市教育考试院将为考生准备标准文具袋。考生现场确认时原则上要求购买标准文具,与《准考证》一并领取。

  未订购标准文具的考生,请按以上要求自备质量合格的文具。

  五、评卷及成绩发布

  (一)评卷工作

  今年,我市全国各类成人高校统一招生考试评卷工作实行全科目远程网上评卷。评卷工作实行“重庆市教委领导,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组织,重庆师范大学具体承办”的管理体制。

  试卷扫描、卷库管理、中心数据库的维护和管理等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远程网上评卷场的管理和评卷工作由重庆师范大学负责。

  (二)成绩发布

  11月17日公布考生成绩,各区县招生考试机构打印“考生成绩通知单”,考生可凭《准考证》领取。

  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和“重庆招考信息网”免费查询成人高考成绩。

  (三)分数复查

  考生可申请分数复查,但不查卷。考生总分复查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凡要求复查的考生,应于11月18日12:00前到区县招生考试机构 完善手续,区县招生考试机构于11月20日18:00前将申请查分登记信息传给市教育考试院。分数复查结果由区县招生考试机构通知考生本人。

  (四)录取分数线

  市教委将于11月17日划定各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向社会公布。

  (五)招生计划

  市教育考试院将在分数线公布的同时,在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上公布《重庆市2014年各类成人高校招生计划》,以供考生查阅。

  六、第二次志愿填报

  (一)填报对象

  第二次填报志愿的对象为:考生第一次填报的学校或专业在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中取消了招生,凡涉及的考生均可重新改报其它学校或专业。

  (二)填报规则

  凡符合第二次志愿填报条件的考生按以下规则填报志愿:

  1.考生不得改变报考科类改报本科类以外的学校;

  2.考生只能对涉及计划变更的志愿进行改报。

  (三)填报时间

  第二次填报志愿时间:11月28日9:00至18:00。符合第二次填报志愿的考生,根据《重庆市2014年各类成人高校招生计划》,第二次填报志愿。

  (四)对放弃填报的处理办法

  逾期未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第二次填报。

[标签:成人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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