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292所独立学院背景:近七成被资本掌控
2014-04-15 17:45:32中国青年报
注:独立学院数量依据教育部发展规划司截至2013年6月19日的统计数据;独立学院投资背景依据公开、合法途径获得。
欲学西方私立大学模式,却被资本左右
近七成独立学院由房地产等投资资本掌控
“一说发展独立学院,往往举美国、韩国、日本私立大学的例子,从不举欧洲公立大学的例子。”日前,曾参与当年国家教育政策制定的人士透露,国家鼓励公办本科院校与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独立学院背后,确实有学习西方私立大学的因素。
在中国,教育部26号令规定独立学院是民办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益性事业。“然而,有几个办学者是在做慈善?既然不做慈善就是一种投资行为。”江苏省教育厅有关官员说。
高等教育经费缺口令投资资本争相进入
据1998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当年全国教育经费为2949.06亿元,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为2032.45亿元,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6775.19元;当年全国GDP约为79553亿元,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2.55%。
针对当时国内大多数高等学校经费拮据、设备陈旧、办学条件差、教师队伍不稳定的状况,上海师范大学原校长杨德广做了一个测算:1998年我国有1022所普通高校,320万在校大学生。如果有30%改制为民办大学,即有96万学生为自费生。假如生均培养费每年为1万元,学生按培养费的80%缴学费,每年约为国家节约教育经费76亿元。
若把76亿元投入到70%的公办大学,每所高校每年可增加1000万元;投入到国家重点建设的211大学,每所高校每年约增加7600万元;投入到扩大公办大学规模,按生均8000元拨款,每年可以多招收90万大学生,可使我国高中毕业生的高校入学率从34%提高到50%。
在这种国情下,一批民办专修学校、大专院校,籍此机遇与著名高校合作,升格为本科层次的高等学校,完成了民办学院几十年都难以达到的本科教育层次;一些从来没有办过教育的企业或企业家投入基本建设,利用母体学校的品牌效应,短短几年内就实现华丽转身。
苏州大学原副校长殷爱荪介绍,1997年年底苏州凯达房地产开发公司拿下土地,即现在文正学院这块土地,准备造别墅,因房地产不景气找该校洽谈办一所高中。校方则建议其办民办大学,投资3亿元,18年以后收回成本。对方就拿这块地到银行抵押贷款2000万元,从而给公司解了套。
“新疆某上市公司下属企业原在青岛搞了一个语言学校,同新加坡企业合作不成功,办学处于停滞状态,与中国海洋大学合作举办青岛学院就是想把资产盘活。”中国海洋大学原党委书记冯瑞龙透露说。
企业与名校合作办学,可以低价征得大量教学用地,获得优惠政策投入基本建设,学校无论怎么发展,属于投资方出资的土地和房子是现实存在和增值的。浙江大昌教育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表示,企业有兴衰,但教育的收入是稳定的。一些企业在兴盛时期投资教育,衰退时候就用教育补充企业。
资本进入教育领域自然要求回报
独立学院从创办开始,就客观存在营利性的问题。因为法律限制,没有一所登记为营利性组织。“时间就是金钱。”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董事长柴新卫说,企业认为进入教育领域应该获得合理回报,这点任何人都不能否认。它不可能像公办高校一样把钱沉淀在那里。部分高等学校在对待资本逐利性的问题上亦如此。
在教育部26号令中,明确规定符合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一般只可以参与举办1所独立学院。南京理工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浙江大学、温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北工业大学、长江大学、中山大学、重庆工商大学、四川师范大学、四川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云南师范大学等不知出于什么原因与动机,都分别举办了两所独立学院。
与此同时,北方一家以地产、汽车、教育等领域为投资重点的集团,成为东部、中部及西部地区5所独立学院的投资方;另一家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教育产业投资和管理公司则在中部、西部地区投资管理了3所独立学院。
“独立学院大部分举办者与最后实际控制人是房地产等各类投资者。北方某学院、中部某学院投资者都具有高官背景。”据知情者分析,官商及房地产等投资资本纷纷进驻独立学院的动因,不外乎是通过银行贷款自办一所3000人规模的独立学院,扣除征地、基建等硬件投入,其学费收入结余10年可全部还清贷款本息。
以北京市的5所独立学院为例,3所投资者有房地产公司背景,两所投资者有外方投资背景。其中一所独立学院的投资方表示,凡国家批准的独立学院需要引进新投资方或追加投资的,都在其考虑范围之内。
这个巨大“蛋糕”令公办高校也纷纷搞所谓的“民办二级学院”高收费。据本报记者调查,江苏省现有独立学院25所,由房地产公司及各类投资资本举办的独立学院有11所,高等学校投资举办的有11所,另外3所由央企及地方国有企业、行业协会举办。在教育大省湖北的26所独立学院中,三分之二的举办者为房地产及各类投资公司、企业,地方政府或部门、高等学校投资约占三分之一。
“近七成独立学院由房地产等各类投资资本在掌控。”中国青年报记者掌握的一份材料揭示了这种现象:“截至2013年6月19日,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公布的全国独立学院为292所。其中201所举办者有房地产及各类投资企业背景,约占独立学院总数的68.8%;地方政府或部门举办的25所,高等学校举办的55所,央企及地方国有企业、行业协会举办的11所,分别占独立学院总数的8.6%、18.8%、3.8%。”
为隐藏投资者的敏感身份与各种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大部分独立学院在学院官方网站与招生简章中,都写着“新机制、新模式的本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主管部门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中国企业往往用投资的理念去办学
一些发达国家通过捐赠等途径把大学办成名校,中国企业总想扩张,用投资的理念去办学,宁波市教育局原局长黄士力说。
据介绍,当初设立独立学院的改革初衷,一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强烈愿望;二是探索高等教育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在现实操作中,往往是记住了第一点,忘记了第二点,甚至有的独立学院“两点”都忘记了。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院长说,投资方认为投资就要有回报,最低期望值是拿银行同期等额资本的贷款利息;或者现在不拿走一分钱留在独立学院账户上,将来要花钱可以随时花。
“从独立学院收取学费中赚钱的是‘小虾米’,能在教育用地上进行‘教师公寓’项目开发的才是‘大鳄’。”这位院长对一些投资资本以独立学院办学的名义、“圈地”搞房地产开发现象表达了忧虑。教育用地与商业用地、工业用地价格存在几何级别的价差,且在税费方面享受不同的优惠政策,让投资资本有空子可钻。
湖北省一所独立学院在申请转设过程中,整体资产评估为7亿多元。其实,该学院出资人注册资金为7000万元,实际投入资金约4000万元,学校资产增值主要是土地增值与学费滚动产生的资产。投资方按照办学协议将评估后的30%无形资产划为母体高校,其余部分归个人所有。
“有相当一部分独立学院已经换了一轮投资方。”柴新卫透露,最初投资方的想法是利用政策杠杆、花几百万元把学校建起来,三四年之后就转手卖掉,以实现自身财富的滚动积累。
江苏省教育厅副厅长丁晓昌说,现在有些独立学院投资方不问青红皂白,每年9月底学生报到以后先把钱抽掉百分之多少;还有的举办者社会背景更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