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文件精神,秉承中国政法大学“厚德、明法、格物、致公”的校训,积极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我校2014年在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选拔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现将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领导机构
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农村学子专项计划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农村学子专项计划为学校年度本科招生总计划的2%,签约人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总计划的4%。
招生专业: 哲学、经济学、法学、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新闻学、应用心理学、工商管理、国际商务、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社会学、社会工作和公共管理类等共14个专业及1个招生大类。
三、工作程序
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农村学子专项计划工作程序见下表:
序号 |
环节 |
时间 |
内容 |
1 |
报名 |
2014年3月27日-2014年4月7日 |
公布招生简章,接受考生报名(报名系统于2014年4月7日15:00关闭) |
2 |
资格 审查 |
2014年4月中旬 |
审查报名材料,公布允许参加测试名单 |
3 |
测试 |
2014年4月下旬 |
组织考生到校测试,确定入围名单及签约政策。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014年5月中旬,公布测试结果。 |
4 |
公示 |
2014年5月中下旬 |
在我校网站、考生所在中学、省级招办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入围名单 |
5 |
签约 |
2014年5月下旬 |
正式与考生签约 |
6 |
录取 |
2014年6-7月 |
志愿填报与普招录取 |
四、报名条件
中国政法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农村学子专项计划报名主要面向全国832个贫困县(包括所有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新疆南疆三地州的22个团场,详见附件),名单附后。考生报名采取中学推荐的方式,每所中学推荐2人。
报名考生须符合当年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条件,具有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高中阶段具有在上述地区的县或县以下中学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身心健康、成绩优良、具有社会责任感,文理不限。
五、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学生请登陆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进入“中国政法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及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考系统”(点击进入),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下载打印报名表,连同学籍证明(以学校提供为准,须有校章及负责人签字),户籍证明(户口本复印件或当地县级公安部门开具的户籍证明),个人自荐书(包括个人经历及体会、曾获奖项、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后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需要考生亲自书写),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能反映学生发展经历和水平的获奖证书复印件、照片等有关材料,由中学统一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到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封面必须明显标注“专项计划申请材料”。同时,中学必须在本校将推荐人选公示一周以上(与材料寄送同时进行即可,不用等到公示后再寄送)。
中学寄出报名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7日,以当地邮戳为准。申请材料寄送方式若不符合寄送要求,恕不接受报名。请认真组织材料,本次报名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材料补充或二次邮寄。无论学生最终录取与否,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报名时间:2014年3月27日—2014年4月7日,报名系统将于2014年4月7日15:00关闭。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2249 收件人:招生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评审小组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遴选,参考考生学业水平、中学综合素质评价以及考生其他报名材料,针对素质能力和培养潜质等方面,择优选拔部分考生来校参加测试。
准予参加测试的考生名单将于2014年4月中旬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六、考核办法、入选考生确定标准及录取要求
考核形式为面试。学校将组成专家小组重点考核学生潜质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学校按面试分数排名确定入围考生及签约政策,签约政策分为两种。入围考生2014年高考实际成绩(不含任何加分)达到我校在当地调档分数线以下20分以内且在第一批录取分数线上的,高考第一批录取的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省级招办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学校予以录取。入围考生中特别优秀的,高考实际成绩(不含任何加分)达到所在省份第一批录取分数线的,高考第一批录取的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省级招办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学校予以录取。
2014年允许自主选拔农村学子专项计划考生报考的14个招生专业和1个招生大类中,凡在考生高考报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科类投放计划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将在普招录取中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
经学校考核认定入围的考生,列入我校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农村专项计划本科学生候选人名单,并向社会和学生所在中学公布,向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部门备案。2014年5月,我校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考核认定通过的考生信息。
入围考生须在填报高考志愿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省级招办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七、咨询方式、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一)咨询方式
招生办咨询电话:010—58909122
招生办自动传真:010—69743924
(二)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参与自主选拔录取农村学子专项计划招生全程并进行监督。在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个人或中学,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相关资格。
纪检监察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电子邮箱:jjw@cupl.edu.cn 电话:010—58909067
八、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报到时需持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否则不予报到。测试期间食宿自理。对于经济困难考生,符合贫困标准的,可向我校书面申请食宿补助 。
2. 本简章由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及我校有政策调整,则以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