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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自主招生 > 自主招生简章 > 2014年 > 陕西师范大学2014年农村学生自主选拔“携手工程”实施方案

  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学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拓宽农村学生就读重点高校升学渠道,我校面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自主选拔录取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户籍优秀高中毕业生,现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计划

  2014年我校面向国家指定的832个贫困县(见附件)的县及县以下中学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招生计划100名,其中非师范理工类:40名,非师范文史及文理兼招类:40名,师范理工类:10名,师范文史类:10名。具体专业如下表:

专业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专业性质

专业科类

1

心理学

4

非师范

理工

2

应用心理学

4

非师范

理工

3

教育技术学(创新实验班)

4

非师范

理工

4

经济学

4

非师范

理工

5

金融学

4

非师范

理工

6

电子商务

4

非师范

理工

7

财务管理

4

非师范

理工

8

化学(创新实验班)

4

非师范

理工

9

应用化学

4

非师范

理工

10

材料化学

4

非师范

理工

11

物理学(创新实验班)

4

非师范

理工

12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4

非师范

理工

1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创新实验班)

4

非师范

理工

14

软件工程

4

非师范

理工

15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4

非师范

理工

16

数学与应用数学(创新实验班)

4

非师范

理工

17

统计学

4

非师范

理工

18

信息与计算科学

4

非师范

理工

19

生物技术

4

非师范

理工

20

地理科学(创新实验班)

4

非师范

理工

21

环境科学

4

非师范

理工

22

地理信息科学

4

非师范

理工

23

食品科学与工程

4

非师范

理工

24

食品质量与安全

4

非师范

理工

25

汉语国际教育

4

非师范

文史

26

英语(创新实验班)

4

非师范

文史

27

翻译

4

非师范

文史

28

日语

4

非师范

文史

29

俄语

4

非师范

文史

30

公共事业管理

4

非师范

文史

31

汉语言文学(创新实验班)

4

非师范

文史

32

秘书学

4

非师范

文史

33

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实验班)

4

非师范

文史

34

行政管理

4

非师范

文史

35

哲学

4

非师范

文史

36

法学

4

非师范

文史

37

社会学

4

非师范

文史

38

历史学(创新实验班)

4

非师范

文史

39

古典文献学

4

非师范

文史

40

文物与博物馆学

4

非师范

文史

41

市场营销

4

非师范

文理兼招

42

人力资源管理

4

非师范

文理兼招

43

新闻学

4

非师范

文理兼招

44

编辑出版学

4

非师范

文理兼招

45

旅游管理

4

非师范

文理兼招

46

化学

4

师范

理工

47

物理学

4

师范

理工

48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

师范

理工

49

数学与应用数学

4

师范

理工

50

生物科学

4

师范

理工

51

地理科学

4

师范

理工

52

英语

4

师范

文史

53

学前教育

4

师范

文史

54

汉语言文学

4

师范

文史

55

思想政治教育

4

师范

文史

56

历史学

4

师范

文史

  备注:面向农村学生自主选拔录取本科生师范类专业不招生分布表:

  (表格内‘ — ’表示不招生)

专业省份 

学前教育

数学与运用数学

汉语言文学

英语

历史学

地理科学

思想政治教育

物理学

化学

生物科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吉林

黑龙江

 

 

 

 

 

 

 

 

 

 

 

安徽

 

江西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二、报考条件

  1. 报考考生所在中学必须为指定的832个贫困县的县及县以下中学;

  2. 报考考生应符合当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必须为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具有上述中学三年连续学籍且实际在读;

  3. 具有勤奋刻苦的品质和报国兴业的远大理想,品学兼优,身心健康。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有扎实的学科基础,对所报专业具有浓厚兴趣,报考师范专业学生还须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愿意履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三、选拔程序

  (一)报名

  1. 网上报名:2014年3月28日至4月10日

  报名网址:http://125.76.215.86/832

  采取中学推荐方式,中学统一网上报名,中学向我校推荐5-10人左右。

  考生选择就近的考点参加考试,无需缴纳报名考试费用。

  考生可填报1-3个专业志愿意向。

  2. 邮寄材料

  我校以收到的纸质申请材料为有效报名材料,只有网上报名未寄送纸质申请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

  邮寄截止时间:2014年4月1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请使用中国邮政EMS邮寄)。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编:710119;电话:029-85310330。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推荐中学收集汇总考生材料并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请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报名材料(请用A4纸直接装订,不需封面、封底):

  ①“携手工程”校荐平台网上推荐表(中学签字盖章,本人签名)

  ②2011年至2014年学籍证明,在读证明(中学提供并加盖公章)

  ③户口本复印件(农业户籍页、考生姓名页),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④高中阶段成绩单和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证明(中学盖章)

  ⑤陕西师范大学2014年面向农村学生自主选拔录取本科生专业选择意向表     (注:考生下载打印该表,表格见附件,填写后交所在中学)

  (二)材料审核

  我校将按照报考条件对所推荐考生的纸质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确定参加考试的考生名单。名单将于2014年4月16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请申请学生自行查看是否通过初审,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三)选拔考试

  1.考试日期:2014年4月20日

  2.考试考点:

  ①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南校区(陕西省杨凌示范区西农路22号)

  ②安康学院(陕西省安康市育才路92号)

  ③榆林学院(陕西省榆林市崇文路4号)

  ④汉中龙岗中学(陕西省汉中市大河坎龙岗东路)

  ⑤商洛中学(陕西省商洛市北新街西段)

  ⑥四川省绵阳南山中学(四川省绵阳市南塔路3号)

  ⑦河南省南阳师范学院(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卧龙路1638号)

  ⑧云南师范大学一二·一西南联大校区(云南省昆明市一二·一大街298号)

  ⑨甘肃省天水师范学院(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南路)

  3.现场确认

  2014年4月19日在各考点现场确认,考生务必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到所选考点确认地点现场确认,查看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安排。

  各考点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在公布参加考试的考生名单时一并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

  4.考核办法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语文和数学),然后参加面试。

  (四)确定合格考生

  面试合格考生根据统一笔试成绩分省确定合格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合格考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通知学生所在中学公示,报送学生所在省级招办进行公示,均无无异议后报送教育部备案。

  四、录取原则

  1.最终合格考生将成为我校2014年面向农村学生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

  2.所有候选考生均须参加2014年高考,并认真阅读各省招办关于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填报志愿的方法,符合省招办规定的自主选拔录取投档条件。

  3.候选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本省一本重点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我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数为自主选拔考试成绩)为考生安排专业。

  4.考生入校后不得转专业。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机制

  1.学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下设自主招生工作组和考核专家组,负责具体实施自主选拔录取工作。

  2.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严格按照《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阳光工程实施方案》进行,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我校招生监督电话:029-85310302。

  3.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4.考生所在中学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开进行推荐工作。我校将根据最终录取情况酌情增减各中学次年推荐名额,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推荐中学,一经查实即予取消推荐资格,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

  5.其他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学校主页:http://www.snnu.edu.cn

  招生主页:http://zsb.snnu.edu.cn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邮编:710119

  电话:029-85310330     传真:029-85310188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所有。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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