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北京高考整体呈现一稳四变的局面
2014-03-24 10:29:34北京考试报文章作者:邱乾谋
一稳:高招政策基本保持稳定
四变:本科一二三批志愿调整为“平行志愿组方式”
高考照顾加分政策调整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京参加高职招生考试
高职自主招生试点有条件注册入学
今年本市高招政策在基本保持稳定的前提下有四项新变化:本科一二三批志愿调整为“平行志愿组方式”;高考照顾加分政策调整;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京参加高职招生考试;高职自主招生试点有条件注册入学。这是3月20日记者从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上了解到的。
本科一二三批志愿调整为“平行志愿组方式”
本科招生高校按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4个批次依次录取。为缓解考生志愿填报压力,降低志愿填报风险,本科一批、二批、三批志愿设置由“小平行志愿方式”调整为“平行志愿组方式”,即每批次第一志愿为2所平行的志愿学校,第二志愿为3所平行的志愿学校。本科提前批志愿设置不变,仍为两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学校。上述每个志愿学校可设置6个志愿专业。
专科志愿设置不变,高校仍按专科提前批、专科普通批两个批次依次录取。专科提前批设置两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志愿学校,每所志愿学校设置6个志愿专业;专科普通批仍为平行志愿,设置20所志愿学校,每所志愿学校设置1个志愿专业。
本科志愿填报为5月12日8时至17日24时,专科志愿填报为8月1日8时至2日24时。今年仍然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如当前批次高校按考生志愿录取计划未完成,将根据情况征集考生志愿。征集志愿填报及录取在下一批次录取开始前进行。
高考照顾加分政策调整
按照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技协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从今年起,本市高考加分政策正式“瘦身”,加分项目减少,加分分值降低,且地方性加分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地区的高校招生录取。
新政策规定:“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毕业生”不再享受增加20分投档,而是改为增加10分投档。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学生,还有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学生,其加分也将由20分降至10分。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的应届毕业生”由增加20分投档调整为增加10分投档。“少数民族考生”由增加10分投档调整为增加5分投档。此外,通过全市统测,即可获得加分的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也有所减少,全市统一测试的体育项目从15项减至10项,删除棒球、垒球、手球、网球和定向越野5项。
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的学生不再加分投档,调整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今年起,“市级以上单学科竞赛优胜者”这一照顾项目被取消。同时,市级以上科技发明创造奖获得者、高中会考及平时成绩优秀或相关科目成绩优秀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照顾政策也被取消。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京参加高职招生考试
根据《201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今年起,随迁子女符合五项条件可以在京参加高考报名,但只能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
五项条件分别是:进城务工人员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住所;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职业已满6年;进城务工人员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已满6年(不含补缴);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高中阶段教育3年学习年限。
今年,共有409名随迁子女提出申请,经市教委、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和各区县街道、乡镇政府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有121人,其中114人参加了高考报名。
高职自主招生试点有条件注册入学
今年,本市高职自主招生有重大变化,首次尝试有条件注册入学的招生录取方式。据悉,全市共有两所高职校参与试点,分别是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和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据了解,本市参加高职自主招生的院校有26所,招生计划总计7105人。其中,参加“有条件注册入学”试点的两所院校,共计划招收200人。
参加“有条件注册入学”试点的学校要根据招生专业和培养目标,科学确定不同类别考生的注册条件。对于普通高中毕业生,选取三门会考成绩:其中语文、数学为必选条件,另一门依据专业要求由招生院校确定;对于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根据职业教育特点,提出相应的职业技能证书或其他要求。
已经参加今年高考报名的高中毕业生或中职毕业生可以参加“有条件注册入学”,每名考生限登记注册1所学校,被录取后,不再参加高考。注册入学的考生将于今年秋季入学,被录取后,与统招录取学生一样享有国家规定的普通高校学生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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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部分高考日程安排:
5月12日至17日 填报志愿
6月3日前 发放统考考生准考证
6月7日、8日 考试
6月8日至22日 评卷
6月23日 划定本科各批次录取最低分数线,发布考生高考成绩
6月27日 考生登记查分
7月11日至16日 第一批录取院校录取
(2)考试时间:
6月7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语文;
下午3时至5时,数学(文/理)。
6月8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下午3时至5时,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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