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热门城市 | 全国 北京 上海 广东

华北地区 |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东北地区 |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东地区 |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华中地区 | 河南 湖北 湖南

西南地区 |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西北地区 |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华南地区 | 广东 广西 海南

  • 微 信
    高考

    关注高考网公众号

    (www_gaokao_com)
    了解更多高考资讯

首页 > 保送生 > 保送生招生简章 > 北京邮电大学2014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北京邮电大学2014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2013-12-16 17:07:07北京邮电大学

  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精神,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科学选拔人才,我校在2014年本科招生工作中继续开展保送生招生工作,以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

  一、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外语类保送资格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我校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2013年12月16日--2013年12月30日)。凡符合我校保送生报名条件的申请者须登录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招生网(zsb.bupt.edu.cn),点击“快速通道”栏的“报名系统”,注册后登录系统开始报名,根据系统提示,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报名信息,网上报名需要上传个人照片、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本人手写《个人陈述》的扫描件等资料。点击“提交”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申请表(其他格式无效)。

  2、考生在报名申请中填报专业志愿时,文史类学生可以申请我校的英语、日语专业,理工类学生可以申请我校的英语专业。

  3、中学盖章:打印的报名申请表必须填写高中阶段相关科目成绩及年级排名,且须经中学主管校长核实信息、签署意见、盖学校公章。

  4、寄送报名材料:报名申请表、获奖证书复印件、学生个人陈述(说明申请理由、爱好特长、性格特点、学习能力、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方面情况,必须由学生本人手写,字数1000字以内)等。学生须按以上材料顺序装订成册(A4标准,装订时将报名申请表作为材料封面,不要另制封面),在12月31日之前寄出(以当地邮戳为准)。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由于其他快递方式无法将学生报名材料直接送至我校本科招生办,学生须采用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寄送报名材料,同时请在信封上注明“保送生报名”字样。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

  北京邮电大学263信箱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6

  电话:010-62282045

  5、学校收到材料后,将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显示,学生可登录查询。

  三、选拔程序

  1、初审

  我校将根据学生的报名材料、中学的推荐情况等综合考虑,进行资格初审。

  学生可于2014年1月17日后登录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我校不再另行通知。如有变动,请随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及报名系统公告栏的通知。

  2、报到

  通过我校初审的考生,须按照我校《北京邮电大学2014年保送生考核通知》的要求,在2014年2月21日携带相关材料来我校办理报到手续,参加考核。《北京邮电大学2014年保送生考核通知》将于2014年1月19日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请及时关注。

  3、考核

  2014年2月22日进行考核,考核形式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为英语、数学/语文(理工类考生参加数学测试,文史类考生参加语文测试)两门科目,笔试由北京邮电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五所学校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没有考试大纲。笔试结束后,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针对保送生组织的面试。

  4、确定入选名单

  根据考生的笔试及面试成绩,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入选名单。

  5、公示和录取

  入选考生名单于2014年3月中下旬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并经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核对、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取得我校保送生录取资格。学校寄发预录取通知书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四、其他

  1、我校遵循“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保送生选拔录取工作,由中共北京邮电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学校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2、对在我校保送生招生中存在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学生的入选资格,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办将其行为列入高考诚信档案,同时,将上报我校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同时,取消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3、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最新文件有冲突,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4、本简章由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招生网:zsb.bupt.edu.cn

  电话:010-62282045      传真:010-62283407

  电子邮箱:zsb@bupt.edu.cn


  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13年12月16日

[标签:招生简章]

分享:

高考院校库(挑大学·选专业,一步到位!)

高考院校库(挑大学·选专业,一步到位!)

高校分数线

专业分数线

  • 欢迎扫描二维码
    关注高考网微信
    ID:gaokao_com

  • 👇扫描免费领
    近十年高考真题汇总
    备考、选科和专业解读
    关注高考网官方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