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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2014年自主招生简章

来源:上海财经大学 2013-12-25 10:39:57

  根据教育部有关自主选拔招生规定,经我校研究决定,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计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总计划的5%,并通过综合测试进行选拔、录取。现将方案公布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体健康,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

  1.中学推荐的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江苏、浙江、北京、天津、上海)。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化学、物理)省赛区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者。

  3.高中阶段在省级数学、物理、化学、英语、计算机和作文竞赛中获两个以上、且属于不同学科奖项者。

  4.其他具有创新潜质或学科特长的考生。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4年1月4日。

  (三)报名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和书面申请相结合的方式,两者缺一不可。

  (1)网上报名

  中学推荐的考生使用我校发放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我校本科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报名系统/中学推荐”,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

  自荐考生(符合报名条件2、3、4之一者)登录我校本科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网上自荐”,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

  (2)书面材料提供:

  ①打印由系统生成的“2014年上海财经大学自主选拔测试个人信息表”,并加盖中学校级公章,作为材料装订首页(无需另加封面)。

  ②复印高中阶段获得的相关省(市、区)获奖证书的复印件(中学推荐的考生不需提供)。

  ③撰写个人申请报告(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须由本人亲笔书写,不超过1000字,用A4纸)。

  上述材料用A4纸打印(复印)、并按以上顺序在左上角装订。

  (3)书面材料邮寄:2013年1月4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邮寄(建议使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至:上海市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编:200433)。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二、缴费及下载准考证

  (一)中学推荐的考生

  2014年1月10日至2014年1月14日登录我本科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网上支付”(100元/人)进行缴费,并于2014年1月18日至2014年2月20日下载准考证(逾期不下载者将被认作自愿放弃)。

  (二)自荐考生

  我校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请考生于2014年1月10日至2014年1月14日登录我校招生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考生请在同一时间段登录我校本科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网上支付”(100元/人)进行缴费。下载准考证为2014年1月18日至2014年2月20日(逾期不下载者将被认作自愿放弃)。

  三、测试

  (一)笔试

  1.测试内容:数学,英语

  2.测试时间:2014年2月22日

  3.测试地点:上海、北京

  (二)面试

  我校将通知笔试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

  1.测试内容:创新能力及学科特长

  2.测试时间:2014年3月8日

  3.测试地点:上海

  四、选拔录取

  我校以笔试和面试计算综合成绩(各占一半权重),排序确定自主招生拟录取人选及优惠档次。考生高考需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平行志愿的省、市或区为A位置),专业服从调剂,我校给予以下政策:

  (一)A档(获得我校自主招生拟录取资格)

  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区)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专业服从调剂:

  1.专业(类)第一志愿填报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指定专业(类),加10分参与专业(类)录取;

  2.专业(类)第一志愿未填报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指定专业(类),按原始分(不加分)参与专业(类)录取。

  (二)B档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后加5分录取。

  附:自主选拔录取指定专业(类)

  金融学类、工商管理类、经济学类(数量经济--中外合作)、经济学类、投资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统计学类、数学类

  五、组织与监督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由校本科生招生领导小组领导,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执行、监察处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21-65903870

  邮箱:sufejwsj@mail.shufe.edu.cn

  六、咨询

  电话:021-65904372

  邮箱:zb@mail.shufe.edu.cn

  网址:zs.sh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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