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通知(4)
2013-11-06 14:41:30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六、考生报名的资格审查
县招办负责对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要加大对各类考生学籍审查力度,防止非应届毕业的高中段在校生和大专院校在校生变换身份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5]13号)要求,加强对考生户籍的审查,对非我省户籍考生,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市招考办可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报名资格审查的实施细则或办法。
七、特殊考生的审查和公示
特殊考生资格审查事关重大,各地要严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
(一)审核、汇总
县招办对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合格的由县招办将登记表和相关证明、证书复印件报市招考办,由其进行复审。市招考办将合格者上网登记后,打印《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考(夏季)特殊考生汇总表》(见附件5),同时形成电子数据。2014年3月31日前将《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考(夏季)特殊考生汇总表》、《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考(夏季)特殊考生登记表》和相关证明、证书复印件报送我院普招处进行审查。
对于不符合照顾条件或不在照顾范围内的考生,各地要认真清理,避免将其材料及数据误报。经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各市要制定办法及时告知本人。
(二)公示
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名单要实行三级公示。县招办和中学分别公示本地、本校初审合格的享受照顾政策的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名单。名单经市招考办复审后要进行第二次公示。名单经我院审查后,在我院官网公示至2014年底。市、县、中学公示名单时间不少于10天。
市、县、中学在公示上述名单的同时,要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信地址,并按照有关信访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三)加强上报材料的核对工作
上报特殊考生登记表及有关材料填写要完整、准确和规范,不能有空项。要做好特殊考生登记表的分类工作,要认真研读填表说明,首先按照享受加分投档照顾和优先录取两大类别进行分类,再按照每一大类别所属特殊考生小类别分类,每一小类别按考生号排序。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