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5-14 17:27:27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名称: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英文译名:ChongQingIndustry&TradePolytechnic。
第三条学院成立时间: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于2003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并经教育部备案设立。法人代表:宋正富。
第四条主管部门: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
第五条学院国标代码:12606
第六条办学类型及层次: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以高职专科教育为主,兼有成人专科等继续教育。
第七条办学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涪南路108号。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组织机构:学院设立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和制定学院普通全日制高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系主任组成,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
第九条常设机构: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院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监督机构:学院设立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中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学院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由学院纪委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纪委书记任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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