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2013-03-26 11:01:13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各州(地、市)招考办、各考区招生办公室、青海师范大学: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工作由青海师范大学负责报名和考试组织管理工作,省招办负责向社会公布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报考简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考试报名
(一)参加了我省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体检合格者可以报考。
报名时间:4月7日-9日(含身高、视力复查)。
报名地点:青海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二)报名时,考生必须出具第二代《身份证》;现场采集考生本人数码照片信息;报考证明(写清楚已经参加2013年高考报名的“考生号”或“报名号”。省内应届毕业生由就读中学出具;往届毕业生和省外借读高中生由考区招生办公室出具)。
二、专业考试
(一)专业考试时间:4月11日-13日。
(二)考试项目:
5米三向折返跑、100米跑、800米跑、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
考试采取电子仪器自动测距、计时和全程录像方式。考生同时持身份证、《准考证》才能参加专业考试。
考试期间,六州由州招办派1-2人带队,海东各县、西宁四区三县分别派1-2人带队,负责对本地区考生的食宿及安全管理(带队教师须于4月7日-9日带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青海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报名点办理带队证)。
三、专业考试成绩使用
专业考试合格标准由省招委确定,4月底以前由青海师范大学负责公布成绩,考生可登陆“青海省招考信息网”(www.qhzk.com)查询。
体育专业考试合格考生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课考试。
四、志愿填报
专业考试合格并达到我省确定的文化课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填报体育类院校(专业)志愿。考生填报的志愿以考区招办统一上报的志愿信息为准。
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院校以外的其他批次非体育类院校志愿。
五、招生录取
在考生体育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省确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以文化课成绩排序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六、加强管理,严肃纪律
体育类招生考试工作关乎每个考生和家庭的切身利益,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组织领导,加大政策宣传,严格组织管理,确保考试场地、器材符合规定标准、考场秩序良好,成绩评判公正准确。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考生资格审查,对在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中被认定为违规行为、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报考资格的考生,依据有关规定取消其当年体育类专业考试及高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本人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由高等学校取消学籍。
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1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