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
2013-01-08 18:30:31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美术类统考)是由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根据考生的专业和文化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考试科目与计分办法
1、考试科目
美术类统考的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和速写。素描、色彩科目采用图片的试题模式,速写科目采用默写的试题模式。
2、计分办法
总分满分为300分,其中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写100分。
三、考试内容
1、素描
考试内容范围:静物、石膏像、人物头像、人物带手半身像等。
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素描纸(考场提供),限用铅笔或炭笔(自备),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自备)。不得在卷面上喷洒任何固定液。
考试时间:180分钟。
成绩评定知识要点:(1)构图、比例、透视;(2)结构、体积、空间、质感;(3)整体造型能力;(4)素描理解能力和表现技法。
2、色彩
考试内容范围:静物(生活中常见物品)、风景等。
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水彩纸或水粉纸(考场提供),限用水粉或水彩颜料(自备),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自备)。不得在卷面上喷洒任何固定液。
考试时间:180分钟。
成绩评定知识要点:(1)构图、比例;(2)色彩关系与色调;(3)色彩造型能力;(4)色彩表现技法的运用能力。
3、速写
考试内容范围:人物动态、人物动态组合、人物与环境的组合。
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素描纸(考场提供),限用铅笔或炭笔(自备),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自备)。不得在卷面上喷洒任何固定液。
考试时间:30分钟。
成绩评定知识要点:(1)构图、比例;(2)透视、结构、空间;(3)人物动态表现及整体概括能力;(4)速写表现技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