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2013年自主招生申请条件:
招生范围及对象
A类计划:面向全国,具有2013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各重点中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其中天津市、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海南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限理科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生物、化学、信息学)省级赛区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学生。
3.有突出的创新和实践能力,高中阶段所取得的创新和实践成果经我校专家认可的学生。
4.具有文学创作天赋或特长,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发行的相关刊物上发表作品、论文或有专著出版且平时成绩优秀的文科学生。
5.省级重点中学推荐具有创新潜质且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B类计划:基于工科(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理科(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医科(临床医学<五年制>、预防医学)三大学科类部分专业,面向湖北省、湖南省、河南省、江西省四省部分重点中学,选拔成绩优异且在相关学科领域极具专长和创新潜质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申请者须在相关领域获得多项全国等级以上奖项或取得突出成绩,由中学校长实名推荐。
A类计划、B类计划不可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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