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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保送生 > 保送生招生简章 > 中山大学2013年招收保送生实施办法

中山大学2013年招收保送生实施办法

2012-12-17 11:44:07中山大学

  根据教育部招收保送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此办法。

  第一条   招收对象

  综合素质全面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第二条   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保送生资格规定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具体保送生条件请参照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第三条  报名方式

  (一)登录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ccuut.edu.cn/)(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及填报专业志愿(附件)。(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5日-28日)

  (二)报名材料

  1、《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申请表》;

  2、个人陈述(手写,800字以内);

  3、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特长证明材料(请务必提供符合保送资格的相关证明);

  4、体检表复印件(由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项目参照高考体检)。

  所有材料须用A4大小纸张印制并按顺序装订,于2012年12月30日前以特快专递寄达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大钟楼 邮编:510275)。请务必在快递封面上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材料恕不退还。

  第四条 选拔程序

  (一)初审

  我校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学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学生即获得笔试和面试资格。

  (二)笔试

  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

  时间:2013年3月2日

  理科生考核科目:自然科学基础(数学、物理)

  文科生、外语类考生考核科目:人文科学基础(语文、数学)

  提示:外语类保送生请在学科类别选择文科。

  地点:各省考点(考生可自行选择)

  (三)面试

  根据学生所填志愿,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外语类保送生面试内容为本专业外语口试。

  信息学竞赛获奖者还须参加上机测试(基本程序设计水平测试)。

  (四)预录取名单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及专业志愿择优确定入选学生名单及预录取专业,并在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

  第五条 相关说明

  (一)我校成立保送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保送生招生工作。

  (二)中学及学生应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学生的保送资格,暂停学生所在中学推荐资格三年,并通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

  (三)为保证保送生招生的公平、公正、公开,有关选拔程序及录取结果将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四)我校将在核对教育部公示名单后,将预录取保送生名单送考生所在省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于2013年5月寄发预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高考录取期间寄发。

  (五)医学长学制专业不招收保送生。已被我校录取的保送生,即使参加高考报考我校,亦不再更改录取专业。

  (六)我校按照教育部文件的相关规定开展保送生的招生工作,若教育部2013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附则

  第六条 本实施办法由中山大学招生委员会于2012年12月14日审查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2013年保送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七条 本实施办法由中山大学招生委员会委托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

  第八条 中山大学监察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ysu.edu.cn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0-84036491

  监督电话:020-84115582

  附件:《中山大学2012年本科招生专业目录

[标签:中山大学 保送生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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