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3年自主招生申请条件:
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高考第一志愿拟报考我校,政治思想品德合格,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A类:理工类各专业
1、有航空模型(制作和飞行操控方面)的特长,在高中阶段获得过全国比赛或世界级比赛名次者;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或物理省赛区二等奖(含)以上者;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化学、生物、信息学省赛区二等奖(含)以上者;
4、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发明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省级一等奖以上奖励,或拥有专利者;
5、“未来杯”全国中学生创意设计竞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6、省级示范性高中的校长可推荐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拔尖学生2-3名参加选拔考试,包括我校挂牌的生源基地校。(相关中学均可自动获得推荐名额,无需与北航提前确认)
B类:试点学院航空百年“中国心”计划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
根据教育部开展创新人才培养试验(试点学院)文件精神,我校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试点开展航空百年“中国心”计划,在“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培养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服务国家重大专项的航空发动机高端人才。
符合A类报名条件之一,且对飞行器动力领域有浓厚兴趣、满怀航空报国之志的优秀学生。
C类:社会科学类法学、行政管理、经济学、心理学专业及外语类英语和德语专业(文理兼招)
具有文学、辩论、语言文化等方面的特殊才能,符合A类报名条件之一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曾公开发表过法学、经济学或管理学等相关领域的论文(限第一作者)并经我校专家委员会审核认定者;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一等奖(含)以上者;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含)以上者;
4、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并获“优胜者”;
5、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性英语竞赛决赛三等奖(含)以上者;
6、高中阶段获得省级英语竞赛(演讲、辩论比赛等)二等奖(含)以上者;
7、省级示范性高中的校长可推荐思辩能力强且文科成绩优异或具有英语特殊才能的学生2-3名参加选拔考试。(相关中学均可自动获得推荐名额,无需与北航提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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