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外语口试考生须知
2012-11-29 11:35:38北京教育考试院
一、报名
凡符合《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北京市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报名条件、拟报考要求外语口试专业志愿的统考考生均须参加北京市外语口试,考生须在高考报名时选择“参加外语口试”。
口试语种分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六个语种,考生参加外语口试时的语种以其在高考报名时所选择的语种为准。
二、口试时间、地点
外语口试安排在4月20日、21日进行。考生参加外语口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应于4月16日起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www.bjeea.edu.cn)自行打印本人的《北京市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外语口试通知单》。考生须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点参加口试。
三、成绩发布
外语口试成绩将于5月初发布,届时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www.bjeea.edu.cn)查询本人的外语口试成绩。
填报高考志愿时考生可根据本人的外语口试成绩选报有外语口试要求的专业志愿(注:各院校招生专业对外语口试的要求,以2013年5月份公布的《2013年招生专业目录》及招生章程为准)。
四、违规处理
外语口试中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相关规定处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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