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吉林省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2-11-02 13:53:58吉林省招生委员办公室
吉林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于2012年11月21日开始。为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含保送生、高校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少年班、高职对口升学、高职“3+2”转段、高职单独招生、国家体育总局提前单独考试的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残疾人特殊招生)报名时间为:2012年11月21日—30日。
(二)参加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三级)考试和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报名时间为:11月21日—25日。
二、报名地点
1.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户籍和学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属同一市(州)的可在户籍或学籍所在县(市、区)报名,跨市(州)的必须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社会考生(往届考生、补习班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报名。
2.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毕业中学按在籍学生名单在当地招生办公室集体报名;社会考生(往届考生、补习班考生)持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报名。
3.长春市考生实行网上报名。
三、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可以在我省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
4.具有吉林省常驻户口。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法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 2012年因严重舞弊被取消当年报考资格和其他情况下一年不准参加普通高考(微博)者。
四、报名办法
(一)填涂《报名卡》
考生报名时要认真填涂《2013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卡》、《2013年吉林省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报名卡》,此卡分为两部分,填涂部分必须用2B铅笔将选项涂黑,使用OMR阅读机采集信息;汉字填写部分必须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书写,由考生所在中学或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录入微机。
考生应保证《报名卡》中填涂的内容真实、准确。因填涂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信息采集
组织考生进行电子摄像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查验及录入。应届高中毕业生信息由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到中学统一采集,社会考生(往届考生、补习班考生)信息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进行采集。
(三)交验相关证件、证明材料
1. 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现役军人须持军人证);
2. 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同等学力证明)或普通高级中学学业证书、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毕业证书及相关材料;
3.对于非应届毕业生,需持单位或街道(村委会)报考介绍信。介绍信须注明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毕业学校及时间、所在单位或街道(村民委员会)对其报考的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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