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分校办学点(共62个)
2012-06-21 17:54:36教育部网站
从教育部网站获悉,教育部发布2012年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名单,以下为第四部分是经国家审定的分校办学点(共62个)详细信息:
教育部按语:为加强 高等教育宏观管理,引进社会监督机制,增强政府信息服务功能,确保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规格、质量和办学秩序,现将2012年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 且2012年主管部门安排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和分校办学点的名单(截至2012年5月22日)予以公布。
本名单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普通本科院校(共844所);第二部分是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共1288所);第三部分是经国家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 (共298所);第四部分是经国家审定的分校办学点(共62个)。不含军事院校和港澳台高校。除本次公布的高等学校和2012年5月22日后教育部发文批 准设置或备案的高等学校,其他任何机构(包括经批准筹建的高等学校)均不具备2012年度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对于违规招生的单位,其所招学生的学 籍、发放的毕业证书国家均不予承认。请今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考生在报考志愿前注意查询本名单和教育部网站有关信息,以免失误。
北京市
北京科技大学延庆分校
天津市
天津市工会管理干部学院
河北省
张家口教育学院
石家庄职工大学
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
河北管理干部学院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
河北地质职工大学
山西省
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
山西职工医学院
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
山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吉林省
吉林省教育学院
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辽宁省
辽宁文化艺术职工大学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职工医学院
黑龙江省农垦管理干部学院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黑龙江省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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