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招生办提醒高考生千万别忽视体检结论
2012-04-05 14:31:57三秦都市报文章作者:张彦刚
4月1日记者从陕西省招生办了解到,省招生办提醒广大高考生,应特别留意自己的高考体检结论,以免因出现“录取专业受限”等情形,影响高考正常录取。
记者了解到,高考录取主要依据有考试成绩、位次、学校和专业的招生计划及考生的报考志向、体检结论等,为此省招生办工作人员同时提醒考生,高考生体检结束后,要高度注意重视体检机构给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依照国家教育部等部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医疗体检机构对考生的高考体检结论分为四种:即“合格”、“学校可不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录取”和“不宜就读专业”。具体情况考生可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www.sneac.com)查询。
对于“学校可不录取”、“有关专业可不录取”和“不宜就读专业”三种情形,“指导意见”对各种情况所涉及的有关疾病种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所以体检结论出现“学校可不录取”、“有关专业可不录取”和“不宜就读专业”的考生,一定要注意国家有关高考招生体检的指导意见,了解哪些专业可不录取,哪些专业不宜就读,在报考时有意避开这些专业和学校,做到有的放矢,以免影响考生正常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