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2年将新增7所高职单招院校
2012-03-31 10:45:45东南快报文章作者:齐榕
29日,福建省教育厅公布今年省高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的方案。和去年相比,今年省高职单独招生的院校由原来的6所增加到13所,同时,今年考生可报2个志愿,如果被录取了,则不需要参加高考即可进入高校就读,享受与高考录取的考生同等待遇。
2012年新增7所院校参与招生
据了解,今年可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的高职院校有两类,总共13所。一类是列入“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示范和骨干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高等职业院校,即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漳州职业技术学院、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6所高等职业院校。第二类是列入“福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建设单位的高等职业院校,包括黎明职业大学、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泉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和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等7所高等职业院校。
考生网上报名可报两个志愿
按规定,取得2012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并取得考生号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取得2012年福建省高职单招考试报名资格并取得考生号的应、往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都可以参加报名。
要提醒考生的是,考生于4月5日开始通过福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招生网(网址:http://218.5.5.86)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最多可以选报两所试点院校,并按顺序填报志愿。若均被两所院校确定为拟录取对象,则由第一志愿的院校录取。
不用高考中职生进行面试或测试即可
和高考不一样的是,高职单独招生由试点院校组织的文化考试和职业倾向测试(面试),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不需要参加文化考试,须参加试点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在录取时,若是高中考生,则根据文化考试的分数加上职业倾向测试(面试)的分数录取;如果是中职考生,则根据职业技能测试的分数,按照试点院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在录取时,拟录取的考生将在福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招生网站上公示3天,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院校将拟录取考生花名册于5月10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相关录取手续。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12年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2年高考或“高职单招”考试。
相关解读
高职单独招生
高职单独招生是近年来高招改革的一种试水,由高职单独考试单独招生,考生不需要通过高考即可进入高校就读。
福建省的高职单独招生从2009年开始启动,当年仅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一所院校试点单独招生,2010年扩大到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现在的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漳州职业技术学院三所院校。2011年,再次增加了3所院校参加试点。
教育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并不意味着进入高校难度降低,而在于这是一个趋势,改革的意义在于创新高校招生多元化。今后的高招录取也将有多种方式,同时完善高职教育培养体系,赋予高校一定的自主权,可以多样化选拔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