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国语大学2012年北京地区小语种招生简章
2012-03-19 11:08:29北京外国语大学
适应培养社会涉外专业人才的需要,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12年小语种专业在北京地区继续招生。小语种招生由考生自愿报名,提前参加由我校单独组织的外语口试和专业面试(以下简称“口面试”),并参加高考。高考统考后,我校综合考虑高考成绩和口面试成绩,按考生所报小语种专业提前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进行录取。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符合北京市2012年高考报名条件。
2.2012年招生专业除德语、法语、日语、俄语和西班牙语可招收英语和中学阶段所学相对应语种考生外,其他专业只招英语考生。
三、报名
1.报名时间:3月29日9:00至4月6日12:00
2.报名方式:考生需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在北京地区小语种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址: http://cs.bfsu.edu.cn/wsbm/
3.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注册后按要求录入考生信息,自行打印《2012年北京地区小语种招生报名表》,由所在中学加盖公章确认。
4.缴费:考生需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报名工作结束后,无论何种原因没能参加考试的,概不退费。
5.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小语种专业,志愿填报时间截至4月10日17:00。
四、面试考试
1.考试时间:4月7日 上午8:00—11:00
2.考试地点:北京外国语大学东院英语楼第十二大教室
3.所有考生均需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2012年北京地区小语种招生报名表》、网上缴费单参加口面试考试。
五、面试成绩查询
面试成绩将在4月13日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凭网上报名时的账号和密码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后,查询口面试成绩。
六、高考报名及填报志愿
我校小语种专业招生录取为提前单独录取(即“00批次”),其录取时间在高考提前批(即“0批次”)录取之前。凡参加我校4月7日举行的口面试考试且成绩合格者,其考生信息已在我校备案,高考填报志愿时不需在考生志愿表上填写我校小语种专业,但欢迎考生在本科一批次继续报考我校其它专业。
如考生放弃我校小语种专业录取,则需于6月14-15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我校招生办填写书面退出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七、录取原则
1.录取时间:7月初
2.录取原则:
①根据公布的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按专业、分男女生排队,综合考虑考生的高考成绩与口试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②录取时按实际高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际高考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没有政策性加分的,录取口面试和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
3.录取结果报北京市高招办审批后,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八、新生入学复查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上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入学后,学校将根据上级要求对所有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其他
联系电话:010-88816254,88816481,88810273(传真)
北外网址:http://www.bfs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joinus.bfsu.edu.cn
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