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民族大学201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1-12-26 14:20:05北方民族大学
北方民族大学简介
北方民族大学,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美丽的塞上湖城银川市,直属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我国唯一一所建立在少数民族自治区的部属综合性民族高校。
学校始建于1984年,原名西北第二民族学院。2004年,国家民委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签署共建协议;2007年5月,顺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成绩优秀;2008年5月10日,经教育部同意,学校正式更名为北方民族大学。
学校总占地面积76万平方米,校舍总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7.3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1亿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15万册。学校办学条件优良,教学设施完备,校园环境幽雅,被全国绿化委员会授予“全国部门绿化400佳单位”荣誉称号,并被银川市人民政府命名为“花园式单位”。
学校有52个本科专业,7个学科门类,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和1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点,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自治区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3门课程被授予自治区级精品课程。“具有民族特色复合型设计艺术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被评为自治区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学校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15项。
学校面向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56个民族1.5万余名全日制在校生在校共同学习、生活,其中少数民族学生占学生总数的65%以上。20多年来,共培养了2.4万余名毕业生,成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践行者,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设者,民族优秀文化的弘扬者,边疆稳定、国家统一的捍卫者,他们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着自己的青春和智慧,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学校曾多次荣获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学校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确立了“建设人才绿洲,超越人才绿洲”两步走的师资人才队伍发展战略,已初步形成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治学严谨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992人,其中专任教师706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占44%。
北方民族大学将紧紧抓住国家中长期教育纲要颁布实施和第二轮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坚持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的办学宗旨,为实现有特色高水平民族大学的目标而不懈奋斗。
音乐舞蹈学院简介
音乐舞蹈学院自建院以来历经十多年的办学历史,注重面向社会需求进行人才培养与教改建设,贯彻以人为本、因材施教、助人成功的办学理念,形成了严谨的教风与优良的学风。力争寻求与全国名校联合,探索优秀人才横向选拔、异校培养的新途径。
全院目前开设有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四个专业,各专业学制四年,成绩合格颁发本科学历证书,授予文学学士学位。各专业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职教师46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10人,博士1人,硕士9人,很多教师在专业上都有突出的成就,并在国内有一定的影响力。同时设立了外籍教研室以中长期聘任外国专家从事教学活动,以客座教授等形式聘请国内知名专家进行定期的教学、讲学及演出活动来补充和加强教学实力。学院教学设施完善,备有电脑音乐制作室、数码钢琴室、多媒体教室、音乐欣赏室、录音室、排练室、舞蹈教室、教学剧场、小演奏厅、音乐厅、专业图书资料室一应俱全,大中小琴房170余间。
学院重视专业教学实践活动,师生独立承担过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中国电影金鸡百花奖颁奖晚会、国际摩托车旅游节、西部十二省春节晚会、中国与阿拉伯国家经贸论坛开幕式、宁夏回族自治区春节晚会等大型演出。学生艺术团还出访过日本、意大利、挪威、香港等10余个国家和地区。近几年我院教师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专业比赛中获三等以上的奖项40余项。2009年由中国声乐家协会主办“孔雀杯”首届全国高校声乐比赛中我院学生入决赛并获得决赛优秀奖;2009年我院教师编创的舞蹈入围第八届全国舞蹈比赛决赛,2011年的第九届全国舞蹈比赛我院有两个作品分别荣获决赛创作二等奖和表演二等奖;在2010年的第二届全国回族舞蹈展演中,我院有七个舞蹈作品进入决赛并获得一个特别大奖、一个一等奖、三个二等奖、两个三等奖的优异成绩;曾独立承担《长河大漠风》舞剧的演出任务。
音乐表演专业(本科四年文学学士)
培养目标:面向各级各类文艺表演团体、艺术教育机构、社会音乐教育与表演的需求,培养具有较高专业表演水平和较强的专业学习指导能力,全面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的音乐表演与教育人才。
课程设置:钢琴、声乐、民族乐器、西洋乐器、乐理、视唱练耳、基础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音乐基础、电脑音乐制作、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音乐美学、艺术概论等。
音乐学专业(本科四年文学学士)
培养目标:面向各类艺术教育机构、中小学校、各类企事业单位,群众文化团体、社区组织等培养一专多能。既有在多个专业种类中具有一定的演奏、演唱水平,掌握相关专业理论知识,教学能力,又有较全面的文艺队伍组建训练,文艺活动演出的组织能力,适应性强的专业音乐(艺术)人才。
课程设置:乐理、视唱练耳、基础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电脑音乐制作、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声乐基础、钢琴基础、音乐教学法、合唱与指挥、民族民间音乐、舞蹈基础与编排、音乐美学、艺术概论、教育学、心理学等。
舞蹈学专业(本科四年文学学士)
培养目标:面向各类表演团体、文化演艺机构、艺术教育机构,社区、工矿企业培养舞蹈表演、教学、编排及社会文化艺术活动的,具有较高专业素质、文化素质的专门舞蹈人才。该专业共设置了舞蹈表演与舞蹈教育两个方向。
课程设置:芭蕾基础、古典舞基础、现代舞基础、民族民间舞、芭蕾教学法、民族民间舞教学法、古典舞教学法、编舞技法、中外舞蹈史、剧目排练、舞蹈解剖学、舞蹈艺术概论、中外舞蹈史、舞蹈作品赏析、声乐基础、钢琴基础、教育学、心理学等。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本科四年文学学士)
培养目标:面向各艺术教育机构、文艺表演团体、中小学校、企事业单位、群众文化机构培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人才,通过较深的理论学习与作曲技术训练,使学生能够掌握一定的声乐、器乐作品的创作能力,以适应社会对音乐创作人才的需求。
课程设置:作曲(声、器乐)、配器、复调、和声、作品分析、中外音乐史、视唱练耳、电脑音乐制作、音乐美学、民族民间音乐等。
专业 |
考试内容及成绩 |
音乐表演 |
一、专项 声乐:演唱自选歌曲一首(中外作品均可);演唱时间限5分钟内。 钢琴:在练习曲(相当于肖邦练习曲及以上程度)、复调作品(相当于巴赫平均律)、奏鸣曲快板乐章、其他中外作品四类曲目中任选两首演奏,演奏总时间限10分钟内。 器乐:西洋管弦乐器(小提琴、中提琴、单簧管、萨克斯、圆号、打击乐器)、民族管弦乐器(二胡、琵琶、中阮、古筝、扬琴、打击乐器)、手风琴。演奏自选练习曲1首,乐曲1首,演奏总时间限10分钟内。 二、视唱(五线谱)抽唱单声部视唱1条(1个升降号以内)。 三、练耳(五线谱)听写旋律音程、和声音程。 四、成绩:总分100分。其中专项80分,视唱10分,练耳10分。 |
音乐学 |
一、专项(分主、副项考试,舞蹈只能作副项,考生任选两项确定主、副项) 声乐:演唱自选歌曲1首,演唱时间限3分钟内; 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自选练习或乐曲1首,演奏时间限3分钟内; 舞蹈:表演自选舞蹈作品片段,时间限3分钟内。 二、视唱(五线谱)抽唱单声部视唱1条(1个升降号以内)。 三、练耳(五线谱)听写旋律音程、和声音程。 四、成绩。总分100分。主项45分、副项35分,视唱10分,练耳10分。 |
舞蹈学 |
一、专业条件测试:身高、形象、柔韧度、基本功。 二、表演舞蹈作品片断,表演时间限3分钟内。 三、舞蹈即兴表演,表演时间限2分钟内。 服装要求:必须着紧身练功服、穿练功鞋。 四、成绩。总分100分。专业条件40分,作品片断40分,即兴表演20分。 |
作曲与 作曲技术理论 |
一、歌曲创作:根据确定的歌词写作歌曲一首,使用五线谱并配钢琴伴奏。 二、基础乐理:音及分组、音程、和弦、调式调性(西洋、民族)、节奏节拍、常用术语、转调、移调等。 三、练耳:听写旋律音程、和声音程、单声部旋律。 四、视唱:抽唱单声部视唱1条(2个升降号以内)。 五、成绩:总分100分,歌曲创作40分、基础乐理30分、练耳20分、视唱10分。 |
注意事项:1、音乐类各专业考生乐器(除钢琴外)伴奏自理。 2、专项和视唱考试实行现场录像,不当场评分。 3、歌曲创作、基础乐理、练耳考试在各考点实行统一笔试,其中歌曲创作为一个时间段(180分钟),练耳与基础乐理为一个时间段(120分钟)。 4、各考点考试结束后,学校集中组织专家组进行阅卷,根据录像进行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