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2012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11-12-22 13:13:57华北电力大学
为做好2012年华北电力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提高学校体育竞技水平,为国家培养和输送高水平运动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特制定本简章。
一、领导机构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为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学校成立由学生处、体育教学部、教务处、监察处组成的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组,负责具体工作。
二、报名条件
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招生工作规定报考条件,思想政治品德优秀,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具有一定运动水平(限我校招收的运动项目)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高中或同等学历毕业生。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队员。
三、招生项目及人数
1、招生项目:
北京校部:田径、篮球(男)
保定校区:田径、篮球
2、招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
四、报名办法
1、2012年1月10日前,考生可分别通过华北电力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goto.ncepu.edu.cn)或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202.206.208.40/zs)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
2、考生须将《报名表》原件、身份证、近三年(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秩序册、竞赛成绩证明、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的复印件于2012年1月10日前以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按报名地点分别寄至我校北京或保定招生办公室,并在备注栏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字样。除报名表须粘贴照片外,请随材料提交一张一寸免冠照片(照片背面用签字笔写姓名)。
五、测试办法
1、我校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考生通过我校审核后方可参加测试。测试时须出示所有成绩证明、运动员等级证书、身份证等报名材料的原件。
2、报到、测试时间及地点
北京校部
2012年3月2日报到,3日体育专项测试
报到地点:篮球馆二层体育教学部办公室
报到时间:14:00—17:00
测试地点:篮球馆、田径场
测试时间:篮球,8:30—11:30;14:00—17:00
田径,13:30—17:00
保定校区
2012年3月9日报到,10日测试
报到地点:华北电力大学(保定)二校区学工楼209
测试地点:二校区田径场
测试时间:田径、篮球,8:30—11:30;14:00—17:00
3、一级运动员测试时间、地点参照第2条执行,一级运动员文化课(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取程序
1、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我校报其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录取。
2、对于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由我校报其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30%。
3、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的考生,学校将统一组织对其专项技能等级进行认定,项目考核合格,并经学校文化考核认定能够完成我校本科学业者,由本人申请、经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20%。
4、通过我校测试的考生,我校将通过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并统一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5、文化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专项测试通过认证的考生,由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华北电力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和发展的整体需要,结合考生的具体情况全面考察、择优录取。
七、申诉渠道
北京校部纪委办公室:大学主楼D座435
申诉电话:010-61772411
电子邮箱:jwb@ncepu.edu.cn
保定校区纪委办公室:一校区综合楼603
申诉电话:0312-7522700
电子邮箱:hbbd163@eyou.com
八、其他注意事项
1、鉴于我校“一所大学、两地办学”的实际情况,考生应按华北电力大学和华北电力大学(保定)分别报名,北京和保定两校区分别组织测试。
2、我校两校区将分别通过招生信息网发布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招生信息网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未按我校通知要求而产生的问题,责任由考生承担。
3、我校的专业测试成绩不能代替各省统一组织的测试成绩,拟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相应测试。对于组织高水平运动员体育测试认证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同时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测试和我校的测试,方可具备被我校录取的资格。
4、考生入学后须按我校要求参加体检和运动水平复查,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5、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九、联系方式
华北电力大学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2206
招生网址:http://goto.ncepu.edu.cn/
电子邮箱:zsb@ncepu.edu.cn
报名电话:010-51963538
咨询电话:010-51971717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华电路689号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71003
招生网址:http://202.206.208.40/zs
电子邮箱:ncepu_zs@163.com
报名电话:0312-7523164
咨询电话:0312-7525001
十、本办法经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发布和解释。上述办法如与教育部2012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最新政策冲突,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1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