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2012保送生招生简章
2011-12-19 13:52:50西南政法大学
为拓宽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的渠道,鼓励和吸引成绩优异的学生报考我校,根据教育部招收保送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2012年将继续在全国范围内招收保送生。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我校采取中学推荐和个人申请相结合的方式,在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中选拔特长突出、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为做好2012年的保送生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收保送生条件
凡具备2012年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条件、身体健康状况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愿意就读我校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文理均可),均可申请报名参加我校保送生选拔。尤其欢迎具有艺术、体育等方面特长的考生报名。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安排
招生计划为我校2012年招生总计划的1%。
非外语类保送生可选报我校2012年招生的所有专业(提前批次侦查学、治安学、经济犯罪侦查专业身体条件必须达到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法部法规教育司教学司〔2003〕16号文件的有关要求,详细规定请见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s.swupl.edu.cn)。
外语类的保送生只能选择英语文学类专业。
三、报名程序
(一)符合教育部公布的保送生条件的考生,原则上应自简章发布之日起日起至2012年2月13日止,登陆“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http://202.202.80.68)进行报名。
(二)网上报名后,须于2月13日前(特快专递邮寄方式,以邮戳在2月14日前为准)提交以下申请材料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材料请用A4纸装订成册,材料一律不退还。1.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的“西南政法大学2012年保送生申请表”(必须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并打印)原件。
2.考生自荐书(下载附件2填写),内容包括:申请理由、性格特点、志趣特长、人生规划、公益活动等。
3.考生本人申明(下载附件3填写)。
4.考生高中各学年的学习成绩及年级排名证明(须加盖中学公章)。
5.1名本校校长或教师推荐报考我校的推荐信(含推荐人联系电话)。
6.其他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领取准考证时验证)。
材料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路西南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401120电话:023-67258829
请在信封正面醒目位置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字样
四、资格审核
学校对收到的保送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选拔考试。准予参加选拔考试的考生名单将于网上报名结束后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进度”中通知(不另行通知),考生务必及时查看。
五、选拔考试
(一)考试时间科目
数学、英语、语文、综合面试
考试时间初步定于2月下旬(具体时间及考录细则将通过我校招生网予以公布)。
(二)考试地点: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
(三)准考证领取事宜1.领取时间及地点将通过我校招生网予以公布。
2.请考生领取准考证时携带身份证、学生证、获奖证书原件备查。
六、录取程序
(一)公示。我校将依据考生申请材料、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等情况确定拟录名单,分别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及考生所在中学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进行公示。
(二)录取。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统一要求及时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邮寄至考生所在中学。
七、监督机制
我校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对保送生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受理与此相关的举报或投诉。推荐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保证推荐材料真实可靠。对于弄虚作假的学生一旦查实将取消其保送资格;监督电话:023-67258217
八、本办法由西南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