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201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1-11-18 14:23:29长春大学招生网
长春大学是省属综合性大学,面向全国招生。学校坐落在美丽的北国春城——长春市。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九大学科门类。设有20个教学院部,49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能够从事艺术设计、美术创作、音乐表演、教育教学和理论研究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范围:
美术专业:山东、江西、山西、河南、河北、陕西、福建、浙江、吉林(吉林省考生使用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我校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
音乐专业:山东、湖南、江西、山西、河北、吉林、内蒙古。
三、学制层次:
各专业学制均为四年,本科,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四、报考条件:
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艺术设计、绘画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
音乐表演(器乐方向)招收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萨克斯、钢琴、唢呐、二胡、手风琴、扬琴考生。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方向)招收吉他、贝斯、合成器、鼓、西洋管弦乐、民乐及流行演唱考生,民乐考生入学后零起点学习流行音乐。
所有报考我校艺术类的考生,如本省有艺术类专业联考,则必须参加专业联考且专业联考成绩达到本省合格线,方可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报名及考试。
五、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 |
专业方向 |
招生 人数 |
学制 |
学 费 |
招生省份 |
艺术设计 |
平 面、环 艺、数 码、插画 |
140 |
4 |
5400 |
吉林、山东、山西、江西、河南、河北、陕西、浙江、福建 |
绘 画 |
国 画、油 画 |
80 |
4 |
5400 |
|
音乐表演 |
声 乐 |
20 |
4 |
6200 |
吉林、内蒙古、山东、山西、河北、湖南、江西 |
器 乐 |
20 |
4 |
6200 |
||
歌 舞 |
40 |
4 |
6200 |
||
流行音乐 |
40 |
4 |
6200 |
||
音 乐 学 |
40 |
4 |
6200 |
注:分省招生计划将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制定;具体计划数以各省招办公布计划为准。
六、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
专业 |
考试科目 |
考试内容 |
时间 |
满分 |
艺术设计 绘 画 |
素 描 |
人物头像写生 |
150分钟 |
100分 |
色 彩 |
静物默写 |
150分钟 |
100分 |
|
音乐表演 (声乐方向) |
基本乐理 |
笔试 音乐理论基础 |
60分钟 |
10分 |
听 音 |
笔试 |
20分钟 |
20分 |
|
视 唱 |
看谱即唱 |
20分 |
||
演 唱 |
自备两首曲目 (中外歌曲不限,自备伴奏) |
100分 |
||
音乐表演 (器乐方向) |
基本乐理 |
笔试 音乐理论基础 |
60分钟 |
10分 |
听 音 |
笔试 |
20分钟 |
20分 |
|
视 唱 |
看谱即唱 |
20分 |
||
演 奏 |
自备两首曲目 (练习曲、奏鸣曲、协奏曲、乐曲任选) |
100分 |
||
音乐表演 (歌舞方向) |
基本乐理 |
笔试 音乐理论基础 |
60分钟 |
10分 |
听 音 |
笔试 |
20分钟 |
20分 |
|
视 唱 |
看谱即唱 |
20分 |
||
歌 曲 |
自备一首歌曲 (中外歌曲不限,自备伴奏) |
50分 |
||
舞 蹈 |
自备舞蹈一段(舞种、风格、题材不限) |
50分 |
||
音乐表演 (流行音乐方向) |
基本乐理 |
笔试 音乐理论基础 |
60分钟 |
10分 |
听 音 |
笔试 |
20分钟 |
20分 |
|
视 唱 |
看谱即唱 |
20分 |
||
演唱/演奏 |
自备两首曲目 (自备伴奏音乐) |
100分 |
||
音乐学 |
基本乐理 |
笔试 音乐理论基础 |
60分钟 |
10分 |
听 音 |
笔试 |
20分钟 |
20分 |
|
音乐常识 |
笔试 |
60分钟 |
20分 |
|
视 唱 |
看谱即唱 |
20分 |
||
演唱/演奏 |
自备两首曲目(自备伴奏音乐) |
80分 |
音乐表演专业、音乐学专业考生须自带伴奏。
七、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及地点:
专业加试日程安排(详细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省份 |
招生专业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地点 |
科类 |
吉 林 |
音乐表演、音乐学 |
2011年12月27日 |
2011年12月29、30日 |
长春大学 |
艺术文 |
内蒙古 |
音乐表演、音乐学 |
2011年12月27日 |
2011年12月29、30日 |
长春大学 |
艺术文 |
山 东 |
艺术设计、绘画 音乐表演、音乐学 |
待定 |
待定 |
待定 |
艺术文 艺术理 |
湖 南 |
艺术设计、绘画 音乐表演、音乐学 |
待定 |
待定 |
待定 |
艺术文 |
江 西 |
艺术设计、绘画 音乐表演、音乐学 |
待定 |
待定 |
待定 |
艺术文 |
山 西 |
艺术设计、绘画 音乐表演、音乐学 |
待定 |
音乐待定 美术待定 |
(美术类)待定 (音乐类)待定 |
艺术文 |
河 北 |
艺术设计、绘画 音乐表演、音乐学 |
待定 |
待定 |
待定 |
艺术文 |
陕 西 |
艺术设计、绘画 |
待定 |
待定 |
待定 |
艺术文 |
河 南 |
艺术设计、绘画 |
2012年1月11、12日 |
2012年1月13日 |
中原工学院 |
文理兼招 |
福 建 |
艺术设计、绘画 |
待定 |
待定 |
待定 |
艺术文 |
浙 江 |
艺术设计、绘画 |
待定 |
待定 |
待定 |
艺术文 |
注:报名费200元。
八、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及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加试合格者,我校于2012年4月15日前寄发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及《专业合格证》的发放原则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http://zsb.ccu.edu.cn,专业考试合格证发放比例1:4。
2.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高考(微博)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音乐学专业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总分+专业课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美术专业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吉林除外),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总分的3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吉林省美术考生我校不单独组织专业加试,以省专业联考成绩为准。录取原则为: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吉林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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