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 /报考条件及报名办法 /测试时间及科目 /录取办法及注意事项 /专业介绍
五、录取办法
1、我校将根据考生的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总和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2、获得普通类专业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须在高考志愿中重点本科批次的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广播电视新闻学、编辑出版学(新媒体编辑方向)专业的高考总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招生计划数1:1调档线下20分(满分750分),英语(节目主持方向)专业的高考总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招生计划数1:1调档线下30分(满分750分),且高考实考分(不含任何加分)在当地省重点控制线上,即予录取。
3、获得非通用语专业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须在高考志愿中重点本科批次的第一志愿填报我校,高考实考分(不含任何加分)达到当地省重点控制线,即予录取。
六、注意事项
1、所有测试信息均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2、考生需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户口簿)、准考证、有关获奖及资格证书原件参加测试。
3、在自主选拔录取测试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或参与录取资格,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考生赴考的往返路费、食宿费均由本人自理。
5、我校非通用语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将赴国外进行“3+1”学习模式,即采用公派自费的方式到语言对象国学习一年,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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