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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大学2012年自主招生简章

来源:北京交通大学招生网 2011-12-05 15:21:49

  为方便考生及时查看2012年北京交通大学的自主招生报名条件、招生计划、报名时间、选拔程序、录取办法、联系方式等,高考网特搜集了2012年北京交通大学自主招生简章,以供考生和家长参考。以下为具体内容: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2012年我校继续在高考招生中预留少量计划,通过自主选拔的方式,招收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学科特长突出、有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报名方式及选拔程序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的学生,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方可报名:

  A类:中学推荐的符合我校某类学科培养要求,对该类学科专业具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和实践能力,并能提供相应学科培养潜质证明材料的优秀学生。

  B类:生源基地中学按分配名额公示后推荐的高中阶段综合素质高、品学兼优、成绩名列前茅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同时能提供在我校某类学科专业具有较强培养潜质证明材料的“学科专长”学生优先。

  C类:为推进高等教育综合体制改革,特别设置“C类”试点人才选拔模式改革,专项选拔在我校经济与管理类学科专业具有浓厚兴趣和培养潜质,经中学公示后推荐的综合素质很高,成绩特别突出的优秀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为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175名)。理工类面向全国招生;文史类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招生。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是考核的重要环节。

  学生须经所在中学审核推荐并按要求由本人提交网上和书面申请。

  我校设立报名评审组负责报名过程中的资料审核,全部报名资料审核通过的学生才能进入初审环节。

  报名过程是对学生的第一步考核,也是启发学生进行自我分析、自我发现、自我总结的过程,要求必须由学生本人完成。报名完成情况将记入“初审评价”。

  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自主选拔资格并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学生高考诚信档案。

  2、报名过程有如下两个步骤:

  1)网上报名:学生须于2011年12月19日中午12:00前登陆我校招生资讯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资料要完整、真实、准确,必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报名专业类别和专业志愿。网上报名需要上传《自主选拔录取申请报告》(正文内容1500-3000字)。除“C类”报名学生外,来自生源基地中学的学生还需填写“中学推荐验证码”。

  2)提交书面材料:网上报名资料审核通过的学生方能在报名系统打印“北京交通大学(微博)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书面材料说明及表格”,按要求准备全部书面材料。来自生源基地中学的学生,所有书面材料交所在中学汇总后,与《生源基地中学推荐优秀学生汇总表》一起寄至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不接受个人邮寄;来自其他中学的由学生本人将书面材料寄至招生办公室。全部书面材料都要确保招生办公室在2011年12月22日17:00前已经查收,逾期无法参加初审。

  3、按条件要求完成报名。

  报名时学生应根据个人学习兴趣和能力,选择适合的专业类别和专业意向,《自主选拔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要与专业类别相对应,所附证明材料形式多样,关键要有一定说服力,我校将根据《自主选拔录取申请报告》和证明材料所体现的水平以及高中阶段学业情况择优选择部分学生进入初审。

  我校将在12月6日前向生源基地中学通知对应各类报名条件的推荐名额及验证码,生源基地中学的学生首先应与中学联系申请推荐,取得中学推荐名额及验证码后进行网上报名。

  “C类”报名学生须提供所在中学负责人推荐信和高中成绩单作为证明材料,要求高中阶段综合表现和学习成绩特别突出。

  “A类”报名学生中,对于来自教育不发达的县级及以下农村地区中学,艰苦朴素、坚忍不拔、成绩优秀的农村户籍学生,可适当降低证明材料要求;对于往届考生,仅接受“学科专长”极其突出的学生报名,根据往届高考成绩择优进入初审。

  四、选拔程序

  1、初审

  我校专家评审组对进入初审的报名资料进行专业评审,“初审评价”为优良的给予参加考试机会。学生可于2012年1月10日前后在我校报名系统中查询初审结果,我校不安排电话和书面通知。

  如果学生认为自己的才能是网上报名和书面材料无法完全展现的,可以在网上报名截止之前申请提前远程面试的附加初审,远程面试结果可以记入“初审评价”之中。

  2、确认与缴费

  初审合格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中确认是否参加我校考试,并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未按时确认和缴费的学生将视为放弃我校的考试。

  3、考试

  2012年2月19日进行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为学科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能力测试,由北京交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五所学校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没有考试大纲。

  面试由各高校自行安排。我校的面试是基于学生报名材料的进一步考核,包括学生自我能力展示、专家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经济与管理类专业安排全部三种形式面试。面试结果记为“面试评价”。

  通过我校初审学生只有参加我校的笔试和面试,方有机会取得我校认定。

  4、资格认定

  我校依据笔试成绩,参考“初审评价”和“面试评价”确定自主选拔拟认定名单,并确定录取优惠标准和专业优惠标准,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报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及中学公示,无异议者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确定为我校最终自主选拔认定学生名单,发放“认定证书”。认定人数为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的200%以内。

  认定分为三种情况,每种情况根据学生在笔试成绩、初审评价和面试评价排名情况确定不同的优惠标准:

  I:对“B类”中提供“学科专长”材料的部分学生和“A类”报名学生,经考核认定在我校某学科专业确有“学科专长”的,将指定一到两个认定专业,录取认定专业时可享受我校在当地统招提档测算线下20分内录取的优惠标准。对于少数初审、笔试、面试特别突出者,针对部分认定专业可再放宽10分或者20分。

  II:对取得认定的其他“B类”报名学生,可享受我校在当地统招提档测算线下10分内录取和加5分确定专业的优惠标准。对于少数初审、笔试、面试特别突出者,可享受20分的录取优惠标准。

  III:对取得认定的“C类”报名学生,录取优惠和专业优惠标准为达到我校在当地统招提档测算线或者测算线下10分以内。

  以上优惠标准均不得低于当地一本控制线。理科试验班类、通信工程、自动化、交通运输类、法学和经济与管理类专业将有专业最低优惠标准限定,具体认定专业、优惠标准等信息以认定证书为准。

  5、报考及录取

  获认定学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在本科一批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必须服从专业调剂,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

  获认定学生应该按照我校及当地省级招办的要求填报高考志愿,并按时将信息反馈我校。我校根据反馈信息,将拟录取名单报请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批准后,方能办理高考录取手续。

  有认定专业学生如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统招提档线,将在一定专业范围内享受加5分确定专业的优惠,具体专业范围以“认定证书”及“高考报考须知”为准。

  经济管理学院设立“招生奖学金”奖励录取的优秀学生,具体方案以《经济管理学院奖学金制度实施办法》为准。

  五、监督机制

  1、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作为学校本、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的一部分,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2、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将选拔办法、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作为高考招生体系的一部分,具有和高考相同的严肃性。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在高校自主选拔录取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责任属高校的追究相关责任者的相关责任,责任属中学的,通报并责成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追究其责任,责任属学生本人的,取消其当年高考考试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4、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可通过邮箱jwss@bjtu.edu.cn向我校纪委监察处反映问题。

  六、其他说明

  保送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及艺术类专业招生将另行公布选拔办法,不纳入自主选拔范围。

  由于初审通过的人数和最终获得认定资格的人数十分有限,请根据自身情况慎重报名,以免影响正常学习和选择其他高校。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12月19日中午12:00(生源基地学生因需要中学汇总,建议12月16日能完成报名)。

  书面材料截止时间:2011年12月22日17:00(以我校收到全部报名资料为准,按“B类”报名学生的书面材料要由中学汇总后统一邮寄)。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44,信封上注明“自主报名”。书面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网上确认缴费时间:初定2012年1月10日前后。

  报到考试时间:2012年2月18日报到,可提前一周打印准考证,2月19日上午笔试,下午和晚上面试。具体安排请2012年1月关注我校招生资讯网发布的考试通知。

  认定证书发放:我校将在教育部网上公示后,预计在2012年4月中下旬邮寄“认定证书”和“高考报考须知”。

  咨询电话:010-51688441转9

  自动传真:010-51688421

  招生资讯网网址:http://zsw.bjtu.edu.cn

  七、本方案经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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