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科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是我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经教育部批准,中国药科大学2012年继续开展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根据教育部及各省(区、市)关于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培养需要,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制定本简章。
一、领导机构
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具体工作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生对象
具备2012年高考报名资格,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的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考:
(一)具有教育部规定的保送资格的考生。
(二)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二等及以上奖项者,或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两次及以上者。
(三)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中小学电脑制作等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及以上奖项者;或经学校自主选拔录取专家组认可,在我校学科专业领域内有突出表现和培养潜能,且获得成果 (含专利、公开发表论文等) 者。
(四)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创新英语大赛”(《高校招生》杂志社主办)获得优胜奖者。
(五)具有文学、写作等方面的才能,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及以上奖项者,或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两次及以上者。
(六)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者。
(七)在思想道德方面有突出表现,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者。
三、招生计划
我校本科招生计划数的5%。
四、招录程序
(一)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2012年1月10日前登录中国药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zb.cpu.edu.cn)报名,并于2012年1月14日前将下列材料用特快专递邮寄至中国药科大学招生办公室:
1.《中国药科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报名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A4纸打印);
2.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3.高中阶段情况自述(800字以上,钢笔手写,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
4.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及其它能够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的复印件(加盖中学印章)。
(二)信封正面请注明“自主选拔录取报名材料”;材料寄出后请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材料接收情况。
(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专家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将在报名系统中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四)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测试:
1.报到时间、地点:
2012年2月24日,南京市童家巷24号,中国药科大学玄武门校区
2.测试时间、地点:
2012年2月25日,南京市童家巷24号,中国药科大学玄武门校区
3.测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创新潜质、学科特长和综合素质
4.测试形式:面试
(五)招生办公室根据学校自主选拔录取专家组确认的测试结果按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120%以内的比例初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提交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六)招生办公室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在中国药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者,经核查属实,学校将取消考生的自主选拔预录取资格。
(七)公示无异议后,招生办公室将预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备案,并寄发预录取通知书。
(八)高考成绩公布后,请取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及时将考生号、高考成绩等情况传真告知我校招生办公室。
五、录取政策
凡取得我校自主选拔预录取资格,在自主选拔录取批次志愿填报我校(未设置该批次志愿的省份,须在本科一批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志愿填报我校),填报的专业志愿在考生所属省(区、市)公布的我校同科类招生专业范围内,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根据规定,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
(一)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控制线(对于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的要求,我校将在《中国药科大学2012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中公布),我校将予以录取。
(二)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加20分(江苏考生加10分)安排专业。
六、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政策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七、监督机制
学校纪监部门对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实施全方面、全过程监督。
电话:025-83271570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中国药科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83271319、83271422,83245186(传真)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央路童家巷24号 邮编:210009
九、本招生简章由中国药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相关阅读:自主招生报考须知 自主招生闯关心得 自主招生笔试题 自主招生面试题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