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签复旦交大录取协议 名单公示前须二选一
2011-03-10 11:45:17新闻晨报
本周末上海交通大学将启动自主招生面试,对已签订复旦预录取协议的考生,参加交大面试后再签署交大协议是否可行?上海市教育教考院有关人士的答复是,即使有考生同时签订两所高校的预录取协议,但在教考院正式公布名单前,考生必须做出“二选一”。
复旦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是国内仅有的两所被教育部批准试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验”的高校,两校的招生名额各为500人。今年两校在签订预录取协议的时间上相差大约2个星期。那么签了复旦后,若再被交大预录取,能否再选择交大?如果先后和两校都签了预录取协议,又将以哪份为准?
上海市教育教考院有关人士表示,按以往的操作程序,如果一名考生同时出现在两所高校的预录取名单上,那么在正式公示前,教考院将征询考生意见,由其最终确定一所高校。不过这也意味着,另一所高校的一个预录取招生名额被浪费。类似的情况以往曾发生过,但人数不多,一般只有1-2个。
根据规定,已经被复旦或交大预录取的考生,并签订协议的,就不能再参加志愿填报。若高考后不能被复旦或交大正式录取,则由上海市教育教考院单独组织志愿填报。这就意味着在高考前,这些考生无法再报考清华或北大等其他高校。(记者 董川峰)